第59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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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虽这么说,他的眼睛却从头到尾盯着台上,不明的神色在他眼里流动,最后化作很熹微的光亮。
  这光亮并不像是一场大火,而只是火堆熄灭过后的一点火星,轻轻一吹,就会熄灭得了无痕迹。
  地下乐队,段宁已经待了十年。
  他最熟悉的就是潮湿、昏沉的环境,底下的人群在迷离的灯光里声色犬马,是他十三岁时,整夜整夜梦境的底色。
  那时他还不配上台,只能站在角落,看着头顶闪烁又璀璨的灯光,舞台上乐队倾情的表演,却连观众都称不上。
  烧伤的疤痕是他祛不掉的丑陋,他明明刚从大火中逃生出来,雨季却从那一天开始,一刻未停地落下。
  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呢?
  他比任何人都痛恨这些疤痕,又不能直接把这几块血肉剜出来,再重新缝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其实如果我上台,也能唱得很好。
  天才在被造成神之前,是没办法告诉别人自己是天才的。
  就算偶尔泄露了,接收到的也只有数不清的否认和嘲笑。
  没人相信你是天才,除非你很成功。
  他于是无师自通地开始写歌词,给观众,写给台上的人写,最后给乐队里的每个人几乎都写了上千首,队长终于发现了他的天赋,准他上台试试。
  舞台终于短暂的属于他,他的恐惧在欢呼声里渐渐消弥,他忽然明白,那些疤痕已经被掩盖在面具之下,不需要被害怕了。
  但面具不能遮挡一切,那些雨,还是一刻不停地落在他身上,就像现在一样,他终于有了做观众的资格,但走了十来年,他还是没有走到地上。
  小甜歌就算唱得再难听,却能站在段宁难以触及到的舞台上。
  他或许一点也不厌恶这个歌手,他厌恶的,从头到尾只有他自己。
  他们的位置要看到歌手其实有些艰难,陆明再迟钝也能察觉到段宁身上渐渐浓烈的沉郁,就像落在他们身上的雨滴,无声无息,却会让衣服和皮肤黏得更紧。
  就算是再轻柔的面料,这样黏粘久了,再撕开也还是会有些痛的。
  陆明鼻尖好像已经弥漫着那种潮湿的气息,他忽然把段宁抱起来,让他坐在了自己的后颈上。
  “……这样看清楚了吗?”
  段宁没想到男人会有这种举动,瞳孔缩紧了一瞬,稳住身体之后,下意识低斥了声:“你做什么?!”
  陆明却丝毫没有要把他放下来的意思,只是像在说着一个最无可辩驳的事实那样,平静叙述道:“段宁,不久之后,站在台上的就是你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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