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6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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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恩耸耸肩:
  “人性是很复杂的事情。
  这个换血疗法,根本就不流行。
  一个原因是血液污染和排斥等风险不好解决,风险不小,技术也不成熟,还有就是效果好像也不大理想,中间发现的问题很多。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契合的个体,并不好找。
  这个办法,相对于畸变人发展起来的生物科技,是一种很落后的技术,没有发展的土壤,你没听过也很正常。”
  格林点点头:
  “好吧,这种落后的技术,正好契合梅森夫妻的身份,毕竟他们只是有些钱,又算不上真正的富豪,估计也接触不到强化试剂。
  不过这个换血疗法,我还是感觉很邪恶。
  这让我想到了以前小时候我妈妈吓我的故事。”
  “什么故事?”
  “记不清了,大概就是外面有人专门抓十几岁的孩子,带到外面去解剖,弄一些身体组织之类的东西换给有钱人。”
  说到这里,格林还表情夸张地指了指自己:
  “我当时就觉得很神奇。
  那时候我在快餐店兼职,一个小时才那么点钱,结果我妈妈告诉我,我的器官如果分开来卖,价值是我现在的无数倍……
  对了,那时候还很流行签订各种器官捐赠协议……
  各种洗脑,各种吹捧。
  还在很多年轻人群体掀起了潮流。
  这个换血疗法,让我想起了以前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听完格林的话,布莱恩乐了。
  他其实和格林差不多年纪,也经历过这些。
  格林说的,是真的,但谣言的成分更大。
  非法器官,其实并不值钱。
  一些落后地区,一条人命,也才几千美刀,单独一个器官,比如肾脏之类,拿去卖的话,全程需要配合,主动上手术台,事后去掉中介费,到手只有一两千美刀
  这还是配型成功,有客户给钱的价格。
  如果没有配型成功,那些落后地区的群人,想卖掉自己,都没有器官商人愿意给钱。
  真正价格昂贵的,其实是合法器官。
  比如捐赠的器官。
  总之,在不违反道德和律法的情况下,这种合法器官,稀少且经得住调查,没有隐患,才能卖出好价钱。
  “那你当时签了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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