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年小富婆日常 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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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离婚能闹得如此不体面,做事全凭情绪,但凡钟建华单方面做错事……
  哎,不提也罢。
  詹大舅叹了口气。
  意识到外甥女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不再是那个黏着爸爸妈妈博取关注的孩子,既心疼又欣慰:“大舅明白你的意思了。”
  三天后。
  钟建华、詹雯、詹大舅詹二舅以及律师齐聚一堂,协定离婚事宜。
  两人名下都有财产,钟建华名下房产不多。
  本身属于他的最早的光明路老院子在结婚时过户给了詹雯。接着是兴隆街板楼小套二、以及现在住的紫光华府也在詹雯名下。
  这三套是钟建华早期爱老婆的证明。
  钟元在光明路老院子出生。
  小学搬到周边设施更齐全的兴隆街,后来钟建华发达了,从小承包商成了大老板,一家人又搬到紫光华府。
  这几套房子包涵了钟元的整个成长轨迹。
  搬到紫光华府后,钟建华明面上没置产,其实名下是多了十几套住房的,其中四套在外地。
  他倒没刻意囤房。
  除了幸福苑和银杏湾那两套,别的要么是合作商赠的,要么是别人抵的债。
  不在他名下,但在公司名下。
  而公司的股份尽管詹雯占了40%,只是她从不参与管理、平日也不过问公司事务。
  公司事实上成了钟建华的一言堂。
  比如固定资产里有一块郊区的地皮,詹雯就一直不知道。
  大概是这对即将分道扬镳的前夫妻通过气,今天说话总算不夹枪带棍了。
  协议签得很迅速。
  财产该分的分,一点没墨迹。
  钟元摇身一变,立马从爹不疼妈不爱的过气富二代变成手握十来套房,两千多万现金的小富婆。
  钟建华保留了幸福苑那套。
  詹雯则一套都没留,她名下那三套全是一家三口住过的地方,哪里都有钟建华的影子,她嫌捏手里恶心。
  夫妻俩共同分割了公司和地皮。
  单论价值,他们手头的是下蛋的金母鸡,钟元手里的是蛋,两者不在一个水平线。
  但凡事不能这么比,还得看需求。
  管材公司的股份对钟元来说就是鸡肋。
  她不懂这个领域,也不打算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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