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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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游一下子就笑了,“跟这个人呀,我不熟……这事你看情况,他也算是小有家资,不行不就问问吴导……引荐引荐嘛,看他那边有没有机会。咱们之间的关系好说,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那边应着,“好的!好的!我等着您的召唤。”
  电话挂了,庄游看向这个小尹,直言道:“吴导……叫吴浩,五十开外了,此人没别的爱好,就是……好赌。常常离境去赌,且嗜赌成性。”
  四爷:“……”所以,你告诉对方,杨明小有家资。
  庄游盯着四爷的眼睛,“小子,回去吧!老老实实的,桐桐好,你就好。要不然,你也看见了,我能混到今儿,就绝不是泥捏的。”
  说着,就起身,将皱巴巴的衣服裹了裹,晃悠出了包间。
  四爷再出去的时候,被告知已经有人买单了。
  庄游的做法就属于:吃了他的,就得吐出来。至于是不是再吐给他,他不在乎。
  回家之后,四爷发给桐桐。
  桐桐也在回酒店的路上,她默默的算一下杨明的资产,他不是亏本了,他是陷入角债里,资金流—出问题了。也不是说拿不出钱来,只是钱变成了资产。
  除非把资产卖了,去填这个窟窿。
  杨明之前没变卖资产,而是想叫女儿入这个圈子,尽快的圈出大笔的钱来。可而今,为了给他女儿找机会,他会陷入另一个坑里。
  资产还是会被卖,当然了,她女儿也会真的有一个机会。不过这个机会能不能被抓住,这就不一定了。
  用百分百握在手里的东西,换了一个不确定的结果,多有戏剧性呀。
  问题是,他真要是去赌了,必是瞒着海珍的。
  可卖房子,是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的,否则绝对卖不了。
  便是去银行抵押,也需得另一半同意。
  海珍可能面临的是:家,家保不住;钱,钱保不住。
  离了,一场空。
  不离,跟一个好赌的人那是会被拖进泥潭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她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要是对方输的多了,她可能连最后的房子也保不住。
  对了!她不会没房子住的。因为当年庄游给海家父母买了一套房子,那一套房子被卖了,重新换了地方又买,但钱还是那笔钱,这房子在谁的名下?
  桐桐拿出手机,在房产信息网上搜了一下,房主是:林雨桐。
  猜到了!庄游和海珍都不蠢,当年买房不可能放在再婚的海珍名下,当然也不可能放在海家老人名下,因为人家有儿子。所以,房子只能是放在孩子名下。
  这房子在姥姥、姥爷相继去世之后,就租出去了。也是学区房,租金每月千二。
  所以,海珍永远也不会到无家可归那一步!
  这个房子是退路!只要房子在,只要房子给她住,就不算是做女儿的不管她。
  庄游是考量到这一步了吧。
  桐桐将手机收了:杨明像个吸血鬼,早离了对谁都好。海珍而今就是有点赌徒的心态,她搭上半辈子,不甘心大笔的财产流失,所以她还想等等,看看能不能翻起来。却不想,庄游不会由着杨明瞎蹭,一靠过来,才一露头,逮住机会就给往死的摁。
  在不熟悉的圈子里瞎扑腾,不是找死吗?他杨明那点钱,在这个圈子里算个屁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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