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下乡知青拿捏冷面男神 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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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兰哼了一声,“总要跟我们说,到底找什么吧?”
  连找什么都不知道,找啥找呀!
  宋书言找了两圈,站直腰板深呼吸一口气,她哪里好意思说?
  怎么说呀!
  找一颗糖,丢不丢人?
  “算了算了,回去吧,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其他三人都不信。
  不重要,她哪里会那么着急?
  宋书言现在是,既怕被她们找到,又怕自己找不到。
  她们找到的话,她要承认吗?
  承认她要
  找的,只是一颗水果糖而已。
  多尴尬啊!
  她再次深呼吸,抿着唇率先走到地头,回头催她们,“走啊,回去看看猪杀好没有!”
  秦斐一目十行,看地里确实没看见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扭头往地头走。
  李春梅和贺兰跟上。
  秦斐缠着宋书言问,“丢的东西真不重要?”
  宋书言绞尽脑汁敷衍,“嗯,或许我记错了,东西在宿舍没带出来也不一定。”只能这样说,才能打消秦斐其他想法,堵住她其他问题。
  本来贺兰还在怀疑,她丢的,不会是那颗别人送的水果糖吧?
  听见她这么一说,打消了这个念头。
  回到村里,村头水井边一地黯淡的血迹还没清洗干净,旁边还有一地凌乱的猪毛。
  那些穿着军绿色常服的青年已经不见了,宋书言略感失落。
  水井边架起了几口大锅。
  宋书言听回来早的人说,今天知青院不用做饭,到村头吃大锅饭去!
  野猪没有分肉到户,煮熟了全村一起吃。
  老人们说野猪肉柴,味道重,要用大料煮,分肉到户各自煮,不好吃还麻烦。
  不如一起煮了,各自端碗来,好好吃一顿。
  村里有零星一些人说不公平的,因为有些人能吃,吃得多。
  更多人觉得这个提议好,热闹,不在乎谁多吃一口肉。
  宋书言兴致缺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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