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第179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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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自己独占一个院子来得自在?
  没有过多理会李明,老冯把自己的妻小安顿好,再烧水洗漱沐浴一番,也没见有多忙活,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
  吃了老魏等人送过来的吃食,安排一家人睡下,老冯这才趁着夜色,出了小院,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迈步前去。
  这个时代,除了富贵人家能通宵达旦地玩乐,就算是土财主,多半也是天黑了就搂着妻妾睡觉——油灯不费油啊?
  不用人带路,远远就看到一个亮着灯火的地方。
  推门而入,一股夹着酒气肉香的热浪就扑面而来。
  “老冯来了。”
  “来了?来,坐,就等你了。”
  面对里头有些乌烟瘴气的味道,老冯非但没有皱眉,反而是闭眼深吸了一口。
  就是这个味,老怀念了!
  上前挤到人群里,一把夺过不知道谁手里的碗,咕咚一口喝干:
  “彩!”
  酒其实算不上好酒,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劣酒。
  虽说这些从军中退下来的兵卒,都有些家底,生计不愁。
  也不是说没有门路买好酒,好歹也是奉命在这要害之地开店呢。
  但这好酒,它得花大钱啊!
  毕竟是贵人才能享用的好玩意。
  “还以为你喝不惯呢。”
  老冯“嗤”了一下,斜眼看了一下说话的人:
  “你家阿翁现在还在军中领兵呢,再难吃,能比得过马勺煮出来的饭食?”
  众人皆是哄然大笑起来。
  军中马勺煮出来的玩意,那是真的是就只求填饱肚子。
  汉军衣食自然是不缺的。
  但再高明的伙夫,也不可能在行军间隙中,有时间有心情给成千上万等着吃饭的军士,煮出美味佳肴。
  一勺烩煮,填饱肚子就行。
  军中有机会吃上好伙食,基本都是在要上阵杀贼的时候。
  所以军中大部分时候的伙食,与眼前的酒肉相比,说是天壤之别,一点不过分。
  老冯进来后这一番言语和动作,在无形中亮明了自己的态度。
  老冯还是以前的老冯,没有把同袍之谊丢掉。
  一时间,屋里的气氛又热烈了几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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