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跟金发碧眼大帅哥谈上恋爱了? 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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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吹出来的冷风嗖嗖往衣服里钻,欧芹内心祈祷着对方不会发现她现在的尴尬。
  平时只要十来分钟的车程,今天却特别漫长。
  临别前,她把浴巾放在座位上还给他,小声说了句“谢谢”,就急着开门跑了。
  安德雷斯并未多说什么,只看了一眼欧芹干爽的背影,眼底晦暗,唇边却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竟然敢这样就上他的车,确实是只不知死活的小麻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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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宝宝一直都是掌握主动权的那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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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琨因不知道什么是“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也不管程素商零落成泥还是高悬碧空……
  他只要她。
  第36章 他根本不需要做什么。……
  在欧芹对男女关系浅薄的理解中,接吻后的两人就算不交往,也应该是极度亲密的关系了。
  她躺在床上,脸还烧得厉害。
  刚才......虽然是她主动的,但安德雷斯好像也没有抗拒吧?
  到后来,那种急迫到几乎将她吞没的感觉,应该也不是错觉吧?
  欧芹有些慌,贝齿下意识轻咬唇瓣,“嘶!”
  好像都肿了。
  她再不敢随意动作,眼神却不由自主落在一旁的手机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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