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就跟金发碧眼大帅哥谈上恋爱了? 第1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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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竟然......竟然直接吻了上去!
  而且,那男的竟然也不躲,还扣着那女孩后腰,垂首吻得更深。
  驾驶雪橇的小哥彻底不说话了——
  好好好,小丑竟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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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雪橇小哥:她也太没礼貌了吧!
  安德雷斯:老婆终于肯亲我了!
  ps:北美好像没有狗狗拉雪橇的项目,但这是平行时空,一切皆有可能~哦对了,大家看出安德雷斯是怎么知道芹芹在哪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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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所有人都以为琨因没有真心,连琨因都差点相信了,直到他发现素商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第136章 “你可以不因我快乐。……
  雪松到底是什么味道?
  欧芹终究没有闻到。
  现在萦绕在她唇齿间的,只有那股冬日里更显冰凉的薄荷花香。紧紧缠绕女孩细嫩的舌尖,安德雷斯犹嫌不足,齿间不住摩挲着柔软唇瓣,长舌再度探入,去寻他久久未曾尝过的甜。
  他亲得急切,只恨不得将人囫囵吞入腹中,好同她长长久久地像现在这样气息交融。胸口处的伤口其实并未完全愈合,刚才将欧芹拉进怀里的动作太大,扯得伤处钻心得疼,但这种疼痛却让安德雷斯更加兴奋。
  疼痛让他清晰意识到这个吻是真实的,怀里的女孩也是真实的。雪纷纷落下,她闭着双眼,被雪染白的睫毛微微颤动,像这个季节不应出现的蝴蝶,颤巍巍地停在他心上。
  好甜。
  好喜欢。
  安德雷斯再也控制不住,双手捧住欧芹脸颊,吻得又凶又急,将她所有的水润气息吞吃入腹。
  不够,怎么亲都不够。
  过分的急迫和不满足逼得他眼角泛起水雾。
  常年保持的高强度运动让他肺活量明显增大,些微的缺氧甚至让他更为愉悦,欧芹却明显承受不住,她没办法一边接吻,一边用鼻腔呼吸,总想张嘴让氧气进来,但一张嘴,迎来的就只有安德雷斯毫无节制的亲吻。
  没办法,她只能轻轻去推紧紧拥着自己的男人,好在安德雷斯还留着一分理智,知道怀里的女孩是个脆皮,稍微收敛了动作,给她留出些喘息的空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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