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华 第10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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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随先是作为县主的陪嫁奴仆到李文吉同元羡的家中,李文吉的父母都过世了,婚事是燕王的父亲李崇辺做主的,虽然那时李崇辺兵权在握,渐有遥控中央之势,但是,他的权钱惠及到李文吉这个侄儿身上的不会太多。
  元羡的嫁妆包括豪宅、大量田庄、大量奴仆、大量财帛,和当年当阳公主出嫁不差什么,是以李文吉算是靠着妻子生活,李文吉初时待元羡不差,但是也不亲近。
  燕王听着,说:“此时再看当年事,如若父皇有适龄的儿子,阿姊就不会同李文吉结婚。也许公主和老师也不会死。”
  李崇辺是儒将上位,常年打仗,子嗣不多,又夭折了一大半,他的儿子,燕王之上就只有太子和齐王活到长大成人,但在元羡要婚配时,太子和齐王因早就结婚了,燕王李彰又年纪比元羡小不少,断然没有等李彰长大配婚的道理,是以就轮到这个侄儿李文吉头上。这就只是典型的联姻而已,婚前根本没感情可言。
  按照燕王所想,如果当时自己年纪大几岁,就是自己和元羡结婚,那么,有自己居中转圜,父亲和老师是儿女亲家,那公主和老师,根本不会死。
  燕王固然悔恨自己为什么会比元羡小几岁,以至于导致了一系列悲剧,但是,悔恨自己年纪小没有意义,最后就更厌恨怎么是李文吉娶了元羡,娶了也不知珍惜,对元羡极差不说,居然还和外人合谋刺杀她,这还不是最让人厌恨他的,他还要送女儿做人质,他之前还多次给皇帝写密信,造谣说岳父母与妻子背后诋毁新皇,他们要组织谋反等等。是以他自杀了真是便宜他了,不然合该让他受凌迟之苦。
  元随不知燕王心思,就着他这句饱含无限悔思和厌恨的话,元随接着道:“在洛京时,郎君同县主感情不差,只是南下南郡后,郎君才变得更加冷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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