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他明明没在钓小狗 第84节(3 / 4)
可开跑车又一直是他的执念,现在属于是又爱又恨。
江寄余看了他一会儿,主动打开车门上了驾驶座,又往旁边的副驾驶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坐上去。
林舟此缓缓瞪大了眼,震惊地看着他。
江寄余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毫不在意地笑笑:“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有辆小白车吗?四个轮子的车开起来应该都差不多,要不我开慢点也成。”
林舟此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上去的,他几乎全程都扭着头,完全不遮掩地直勾勾望着江寄余,不停地咽着唾沫。
江寄余穿着最平常不过的衣服,目光专注看着前方,挂档、刹车、踩油门,一切动作都游刃有余,仿佛不是在开超跑,只是在慢悠悠地作画,每个动作都充满了艺术感一般,看上去令人赏心悦目。
林舟此眼巴巴看着他,嘴巴都快咽干了,只觉身下又蹿起了火苗,连手里那本《如何讨好老婆》都忘记看了。
前些日子林舟此折腾的太厉害,夜夜笙歌,江寄余自然吃不消,可小兔崽子精力旺盛,还天天健身,根本不给人喘口气的时间,这就把江寄余给惹恼了。
一气之下把他赶到主卧睡了几天,任凭他怎么撒娇卖萌装病装痛都没用,林舟此束手无策之下买回了这本书,日日钻研,终于在一周后重返二楼客房。
兰博基尼驶出城郊,一路盘山而上,春意渐浓,沿途山花烂漫,绿树葱茏。
抵达半山腰一处开阔平坦的观景平台时,已经有几辆颜色各异的跑车停在那里,引擎盖上放着冰桶和食物箱。几个人正忙着搭烧烤架、支遮阳棚,正是苏知木、王有财他们一群人。
听到汽车引擎声,他们才转头看到姗姗来迟的俩人。
那是辆主色调为亮面银色和碳纤维哑光黑的兰博基尼超跑,采用了极致低趴的楔形车身,线条锋利如刃,看起来像台贴地飞行的战斗机。车身侧面点缀着电光蓝的装饰条,为超跑冷酷的机械感增添了一丝灵动。
众人嘴巴纷纷张成“o”字形,还没从兰博基尼充满攻击性与科幻感的视觉冲突中回过神,驾驶座的门就打开了。
众人纷纷屏息凝神,正要看是何等神仙——江寄余跨步下了车。
江寄余今天穿了件浅灰色的休闲衬衫,外搭米白色开衫,下身是同色系的长裤,配一双简约的帆布鞋。衣着低调舒适,却衬得他肤色愈白,气质干净柔和。
暮山紫的长发松松束在脑后,几缕碎发随风轻扬。他站在山间清风里,像一株清雅的水仙,与周围这群衣着光鲜、甚至有些浮夸的富家子弟形成了鲜明对比。
众人集体惊掉下巴,就好像看见了嫦娥踩着金箍棒去收妖降魔。
虽然画风奇特,但架不住人实在太漂亮,所以看上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林舟此又后悔了,看这些人两眼放光的模样,他醋得暗暗磨牙,也下了车长臂一伸揽住江寄余的肩膀,带到众人面前。
他下巴微抬,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炫耀和宣示主权:“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江寄余,我对象。”
江寄余忙清了清嗓子:“咳,你们好啊,我是江寄余。”
里面有不少人当初去黎霄公馆吃过他亲手做的小蛋糕、还助纣为虐半夜开趴,于是很自来熟地和他打成一片。
而王有财的心,也彻底碎成了八瓣。
只是更多人觉得唏嘘震撼,当初林舟此死活不乐意结婚闹得天翻地覆,后来人跑了就更疯了,直到现在又把人给追回来了,还修成正果,简直是电影剧情一般的恋爱,佩服佩服。
“恭喜啊林少!”
“恭喜恭喜!”
“嫂子好啊!”
江寄余还是觉得他一个男人被叫“嫂子”有点不自在:“你们还是叫我江寄余吧。”
一群人很有眼力见地立马改口,连连祝贺。 ↑返回顶部↑
江寄余看了他一会儿,主动打开车门上了驾驶座,又往旁边的副驾驶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坐上去。
林舟此缓缓瞪大了眼,震惊地看着他。
江寄余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毫不在意地笑笑:“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有辆小白车吗?四个轮子的车开起来应该都差不多,要不我开慢点也成。”
林舟此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上去的,他几乎全程都扭着头,完全不遮掩地直勾勾望着江寄余,不停地咽着唾沫。
江寄余穿着最平常不过的衣服,目光专注看着前方,挂档、刹车、踩油门,一切动作都游刃有余,仿佛不是在开超跑,只是在慢悠悠地作画,每个动作都充满了艺术感一般,看上去令人赏心悦目。
林舟此眼巴巴看着他,嘴巴都快咽干了,只觉身下又蹿起了火苗,连手里那本《如何讨好老婆》都忘记看了。
前些日子林舟此折腾的太厉害,夜夜笙歌,江寄余自然吃不消,可小兔崽子精力旺盛,还天天健身,根本不给人喘口气的时间,这就把江寄余给惹恼了。
一气之下把他赶到主卧睡了几天,任凭他怎么撒娇卖萌装病装痛都没用,林舟此束手无策之下买回了这本书,日日钻研,终于在一周后重返二楼客房。
兰博基尼驶出城郊,一路盘山而上,春意渐浓,沿途山花烂漫,绿树葱茏。
抵达半山腰一处开阔平坦的观景平台时,已经有几辆颜色各异的跑车停在那里,引擎盖上放着冰桶和食物箱。几个人正忙着搭烧烤架、支遮阳棚,正是苏知木、王有财他们一群人。
听到汽车引擎声,他们才转头看到姗姗来迟的俩人。
那是辆主色调为亮面银色和碳纤维哑光黑的兰博基尼超跑,采用了极致低趴的楔形车身,线条锋利如刃,看起来像台贴地飞行的战斗机。车身侧面点缀着电光蓝的装饰条,为超跑冷酷的机械感增添了一丝灵动。
众人嘴巴纷纷张成“o”字形,还没从兰博基尼充满攻击性与科幻感的视觉冲突中回过神,驾驶座的门就打开了。
众人纷纷屏息凝神,正要看是何等神仙——江寄余跨步下了车。
江寄余今天穿了件浅灰色的休闲衬衫,外搭米白色开衫,下身是同色系的长裤,配一双简约的帆布鞋。衣着低调舒适,却衬得他肤色愈白,气质干净柔和。
暮山紫的长发松松束在脑后,几缕碎发随风轻扬。他站在山间清风里,像一株清雅的水仙,与周围这群衣着光鲜、甚至有些浮夸的富家子弟形成了鲜明对比。
众人集体惊掉下巴,就好像看见了嫦娥踩着金箍棒去收妖降魔。
虽然画风奇特,但架不住人实在太漂亮,所以看上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林舟此又后悔了,看这些人两眼放光的模样,他醋得暗暗磨牙,也下了车长臂一伸揽住江寄余的肩膀,带到众人面前。
他下巴微抬,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炫耀和宣示主权:“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江寄余,我对象。”
江寄余忙清了清嗓子:“咳,你们好啊,我是江寄余。”
里面有不少人当初去黎霄公馆吃过他亲手做的小蛋糕、还助纣为虐半夜开趴,于是很自来熟地和他打成一片。
而王有财的心,也彻底碎成了八瓣。
只是更多人觉得唏嘘震撼,当初林舟此死活不乐意结婚闹得天翻地覆,后来人跑了就更疯了,直到现在又把人给追回来了,还修成正果,简直是电影剧情一般的恋爱,佩服佩服。
“恭喜啊林少!”
“恭喜恭喜!”
“嫂子好啊!”
江寄余还是觉得他一个男人被叫“嫂子”有点不自在:“你们还是叫我江寄余吧。”
一群人很有眼力见地立马改口,连连祝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