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经病 第72节(1 / 4)
顿了顿,他又道:“除了问清楚沈荞的事,我还会跟他,要一个人。”
陈延:“什么人?”
陈青野:“之前一直照顾沈荞的那个何婶。”
在找到沈荞,沈荞又拒绝见沈蒲蘅的日子里,陈延一直在暗处默默看着她,看着她的身边,永远有人陪伴着,而那个人,正是何婶。
而何婶,是宋柏的人。
听陈青野要把何婶接过来,陈延下意识皱起了眉。
感受陈延的注视,陈青野并没有看他,而是平静道:“我要忙工作,阿蘅也要回学校上课,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有个她熟悉、也熟悉她的人在身边照顾,我们才能放心。”
陈延沉默着没说话,沈蒲蘅适时开口,声音温柔却坚定:“陈延,她不是你的责任。”
陈延垂眸,紧紧攥住手里的筷子:“但是,是我把她弄丢的。”
沈蒲蘅轻轻叹了口气,眼底满是愧疚:“你那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若真要说,弄丢她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一瞬间,餐桌上的气氛沉了下来,沉默又压抑。
陈青野左右看看,拧了拧眉:“人既然已经平平安安回来了,就不要再提这些事。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宋柏要是不肯放人,我也会另外找合适的人过来照顾她。”
一顿早餐,就在一片寂静中,悄然结束。
最先放下筷子的是陈延,他默默起身收拾碗筷。陈青野跟着起身,回了主卧,不过片刻,便换好一身衣服走了出来。
“我先走了,事情结束给你打电话。”
话音落下,陈青野轻吻了下沈蒲蘅的额头随即推门而出。目送他离开的沈蒲蘅也转身进了卧室,换好衣服,再出来时,她手里已经多了一只行李箱。她将箱子立在客厅中央,又轻轻推开了次卧的门。
被子里的人睡得正沉。沈蒲蘅放轻脚步走近,伸出温热的掌心,轻轻贴了贴沈荞露在被子外的额头。
温度正常,她松了口气。
放软了声音,她轻声唤着:“荞荞,荞荞……”
睡得迷迷糊糊的人,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姐姐。”
软软糯糯的轻唤,让沈蒲蘅直接软了心。再开口时,她原本就温柔的语调,又柔了几分。
“姐姐要出门了,一会从医院直接去机场,两天就回来。你要是想姐姐,就给姐姐打电话。”
沈荞困得睁不开眼,只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沈蒲蘅不忍心再吵她,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继续睡吧。”
看着妹妹重新阖眼,往被窝里缩了缩,沈蒲蘅才转身准备离开,走到门边时,她的目光不经意扫过门边的椅子,上面搭着两件外套,她没多想,随手拿起便走了出去。
恰好陈延洗完碗从厨房出来,沈蒲蘅将那件羽绒服挂进玄关的衣柜,另一件大衣则递到他面前。
“荞荞又把你外套穿回来了。”
这几个月,沈荞大半时间都待在陈延家,有时候下楼遛弯、遛狗,懒得回去拿外套,就会随手套上陈延的衣服。陈延早已习惯,所以下意识伸手去接,可指尖一碰到衣料,眉峰便一蹙。
这大衣的质感,太好了。
他低头,凝视着手里的大衣,轻轻一提,翻出衣领细看。领口内侧,绣着一个极精致的【song】。 ↑返回顶部↑
陈延:“什么人?”
陈青野:“之前一直照顾沈荞的那个何婶。”
在找到沈荞,沈荞又拒绝见沈蒲蘅的日子里,陈延一直在暗处默默看着她,看着她的身边,永远有人陪伴着,而那个人,正是何婶。
而何婶,是宋柏的人。
听陈青野要把何婶接过来,陈延下意识皱起了眉。
感受陈延的注视,陈青野并没有看他,而是平静道:“我要忙工作,阿蘅也要回学校上课,你也该有自己的生活。有个她熟悉、也熟悉她的人在身边照顾,我们才能放心。”
陈延沉默着没说话,沈蒲蘅适时开口,声音温柔却坚定:“陈延,她不是你的责任。”
陈延垂眸,紧紧攥住手里的筷子:“但是,是我把她弄丢的。”
沈蒲蘅轻轻叹了口气,眼底满是愧疚:“你那时候已经昏迷不醒,若真要说,弄丢她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一瞬间,餐桌上的气氛沉了下来,沉默又压抑。
陈青野左右看看,拧了拧眉:“人既然已经平平安安回来了,就不要再提这些事。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宋柏要是不肯放人,我也会另外找合适的人过来照顾她。”
一顿早餐,就在一片寂静中,悄然结束。
最先放下筷子的是陈延,他默默起身收拾碗筷。陈青野跟着起身,回了主卧,不过片刻,便换好一身衣服走了出来。
“我先走了,事情结束给你打电话。”
话音落下,陈青野轻吻了下沈蒲蘅的额头随即推门而出。目送他离开的沈蒲蘅也转身进了卧室,换好衣服,再出来时,她手里已经多了一只行李箱。她将箱子立在客厅中央,又轻轻推开了次卧的门。
被子里的人睡得正沉。沈蒲蘅放轻脚步走近,伸出温热的掌心,轻轻贴了贴沈荞露在被子外的额头。
温度正常,她松了口气。
放软了声音,她轻声唤着:“荞荞,荞荞……”
睡得迷迷糊糊的人,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姐姐。”
软软糯糯的轻唤,让沈蒲蘅直接软了心。再开口时,她原本就温柔的语调,又柔了几分。
“姐姐要出门了,一会从医院直接去机场,两天就回来。你要是想姐姐,就给姐姐打电话。”
沈荞困得睁不开眼,只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沈蒲蘅不忍心再吵她,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
“继续睡吧。”
看着妹妹重新阖眼,往被窝里缩了缩,沈蒲蘅才转身准备离开,走到门边时,她的目光不经意扫过门边的椅子,上面搭着两件外套,她没多想,随手拿起便走了出去。
恰好陈延洗完碗从厨房出来,沈蒲蘅将那件羽绒服挂进玄关的衣柜,另一件大衣则递到他面前。
“荞荞又把你外套穿回来了。”
这几个月,沈荞大半时间都待在陈延家,有时候下楼遛弯、遛狗,懒得回去拿外套,就会随手套上陈延的衣服。陈延早已习惯,所以下意识伸手去接,可指尖一碰到衣料,眉峰便一蹙。
这大衣的质感,太好了。
他低头,凝视着手里的大衣,轻轻一提,翻出衣领细看。领口内侧,绣着一个极精致的【son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