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11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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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小四歪头一喊,“娘——管管你孙子,他穿鞋上沙发。”
  陈大娘把小石头的鞋子脱掉,又拍了拍袁小四的脑袋,
  “这给你懒的。”
  袁小四:“我感觉我得缓两天,这一趟可太累了。”
  两个人在这放空,加醒醒神。
  等黎安安差不多恢复了,才起来刷牙吃东西。
  刷碗的时候,目光一扫,看着厨房地上的野鸡,思考着怎么处理它。
  然后从厨房探出个脑袋,“大娘,你是想吃红烧野鸡还是清炖野鸡?”
  陈大娘:“清炖。”
  袁小四:“红烧。”
  黎安安:“好嘞。”
  “袁小四,过来,跟我一起拔鸡毛。”
  袁小四嘟嘟囔囔地,“吃的时候不听我的,干活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能想着我。”
  “别在那磨磨唧唧的,快点儿。”
  “来嘞——现在就做啊,早了点吧?”这才中午。
  “野鸡不好炖,时间短了咬不动,怎么也得两三个小时往上,才能软烂一点。”
  过几十年后就不能随意捕获的野鸡,现在还算是饭桌上的常客,只要你身手好,能逮到它就行。
  不过大多数人都觉得还是家鸡吃着更好吃。
  因为野鸡长时间在山林里生活,肌肉发达,基本全是瘦肉没什么肥肉,而家鸡口感就比较滑嫩松软了。
  炖的时候就算是不放油,光是鸡本身自带的鸡油就足够了,炖上一锅肉,上面会浮上厚厚一层黄色的鸡油。
  舀上一勺,喝进肚子里,暖胃又舒坦。
  对于时下的人来讲,更能满足口腹之欲,还补油水。
  不过野鸡长得是真好看啊。
  地上那只,长得不像鸡,倒像是放大了的鸟类,身形修长健美。
  袁团长抓到的这只还是公鸡,传说中以毛找对象的雄性,更是漂亮,身上的羽毛在阳光下似乎透着一层金属光泽。
  揪下来一个看,像是一把迷你版的羽毛扇。
  而要是整体看,又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极其好看。
  好看到都不禁感叹造物主的伟大。
  第99章 踢毽子
  真是大自然创造的艺术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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