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厨在年代文里当保姆 第16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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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地紧实又鲜嫩,兼具韧性与脆感,吃起来好吃又有趣。
  而且必须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细细品味它的独特口感和味道,因为……没有第二口了。
  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没事儿,下个兔头还有“天堂”,她有8个“兔天堂”!
  接下来吃的这个地方,很多人不敢尝试,黎安安倒还好。
  兔眼睛,她不至于害怕但是也不会去细品,反正每次遇到就囫囵吞枣地吃。
  这时候,就可以把刚刚放在一旁的那块“开果器”骨头拿过来了,用兔兔的骨头抠兔兔的眼珠子,煮豆燃豆萁。
  噫——这才叫骨肉相残。
  不过还真别说,贼好用,一挖就出来。
  听爱吃这个地方的人说兔眼睛“脆里含汁”,不过她每次吃得都不是很认真,倒是没吃出来。
  吃完眼睛,基本也就代表着整个兔脑壳看起来就没剩啥肉了。
  但是,只是看起来而已哦,因为掀开它的头盖骨,还有一个重量级选手——脑花。
  用手顺着菜刀剁出来的那条缝儿,小心地掀开两侧的骨头,注意动作要轻一点,不要碰到里面的东西。
  兔脑花易碎又好吃,完整的兔脑花就像被切成两块的鸡心。
  不大一个,但是软糯又香醇,拿着脑花勾一下盘子里的红油再放入口中——
  唔——
  太少了!
  还没等慢慢品味呢,就没了!
  但是味道绝对没得说,卤料早就经过骨缝渗进了脑花里,再加上刚刚蘸的红油,吃起来又麻又辣,但又不会掩盖脑花本身的香。
  口感就是大多数动物脑花的那种绵密,但是因为足够小,所以足够入味。
  像是猪脑,有时候处理不好就能尝出一点腥味,但是兔脑花是绝对没有的,它有脑花的全部优点,又因为烹饪方式规避掉了仅有的那个缺点,简直是完美无缺。
  黎安安觉得腮帮子肉第一,脑花第二,整个兔脑壳点睛之笔的两个地方。
  吃完脑花,就没得吃了?
  不,还能嗦骨头,骨头缝里都藏着味道呢,每块儿骨头都不能放过!
  吃到这,其实已经有点辣了,黎安安一边嘶哈嘶哈地深呼吸,一边嗦着手里的骨头,时不时再嗦两下自己的手指头。
  形象?不存在的,在兔脑壳面前要什么形象,只要亲亲就够啦。
  话说,吃完一个麻辣兔头需要和它亲吻上无数次,想不爱上它……太难了。
  怪不得“啃兔儿脑壳”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亲吻。
  贴切,真他爹的贴切。
  黎安安这边已经吃完了一个兔脑壳,对面那个还在掀天灵盖儿。
  骨头让他掰得乱七八糟的,里面的脑花紧紧地贴着内壁,一抠一掉渣儿,袁小四已经放弃把它完整取出来了,开始使用“一指禅”,剜出来一点舔下手指,剜出来一点吃一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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