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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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有官府查验,还轮不到你一个读书人在这里指手画脚。”县丞见有人似乎要揪着案子不放,于是开口斥责道,“来人啊,赶下去。”
  “奉使君之令,我看谁敢!”举子示出手中鱼符。
  众人惊愕,县衙堂吏纷纷看向自己的长官,不敢轻举妄动。
  “张景初,你要做什么?”县丞指着张景初怒呵道。
  “陈大山自幼生长在山中,以耕田放牧为生,怎么好端端的,会坠崖而亡呢。”张景初走上前,看着公堂上端坐的县令,叉手道:“一家的顶梁柱就此倒塌,剩下老幼孤苦无依,还请明府主持公道。”
  申冤的老妪抱着年幼的孙子在公堂上大哭喊冤,围观的百姓纷纷怜之,共同请道:“还请明府主持公道。”
  “张景初,不要以为使君器重你,就可以在公堂之上如此放肆。”县令不愿惹麻烦,于是警告道。
  看到县令如此畏缩,张景初于是搬出了律令,进一步施压道:“百姓有冤,县令作为父母官理应受理,此为考功评判的标准。”
  “审案是官府之事,就算要受理,也轮不到你来插手。”县丞从旁说道。
  “按国朝律令,我已过乡试,有功名在身,可代百姓申冤诉讼。”张景初回道,“陈家阿婆既然有所求,我当然不能袖手旁观,让无辜百姓,枉死恶人之手,不得瞑目。”
  张景初的话,引起了围观百姓的共鸣,纷纷为之说话,在民众的请求公道之下,县令不得不重新坐下,接受案件的审理。
  “陈氏,将你的冤情说出来。”县令再次拍响惊堂木,而后问道。
  一旁的主簿拿出了草纸提笔记录,老妪再三叩首后,哭哭啼啼的叙述道:“民妇是陈家沟人,丈夫早逝,只有一子陈大山,因租下胡田主家的田地,除了每年缴纳租田的粮食之外,还要为胡田主家劳作,今年田地的收成不好,那胡田主不但没有宽限,反而涨了三成,我儿前去理论,再回来,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审讯时,县丞起身与县令嘀咕了几句便离开了公堂,临走时还与张景初对视了一眼。
  至县衙后院,一名仆役走上前,“吴县丞。”
  “胡荣知道了?”县丞问道。
  “胡田主已经得知,提前派人去处理尸体了,请县丞放心。”仆役回道。
  县衙的公堂上,陈氏阿婆将儿子前往胡田主家,而后失踪不见,最后在山崖底下找到尸首的经过,完完整整的叙述了出来。
  “仅仅只是因为陈大山去过胡荣家中,就断定他是被谋害而丢下山崖,这样的凭据,不足为证。”县令看着主簿呈上来的,替陈氏记录的供述说道。
  “仅仅只是去过家中,当然不足为凭,”张景初开口道,“所以,学生请求,开棺验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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