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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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堂的背后,堂屋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她向身侧的侍女挥了挥手。
  只见侍女从堂屋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件衣物。
  “张评事。”侍女请示过张景初后,便将衣物披到了萧娴的身上。
  “这位内人,是从哪里来的?”因侍女穿着宫中的服饰,便有人议论道。
  “堂屋里应该还坐着大人物。”于是又纷纷揣测。
  “萧娴身上的伤,乃是李启晟殴妻的证据。”张景初又道,“公堂取证,不容乱议!”
  “李启晟,萧娴身上的伤,可是你所为?”张景初又问道。
  “我与她只是发生了争执而已,并不是我故意为之。”李启晟狡辩的回道,“家中的人都可以作证,萧二娘也曾对我动过手。”
  “你胡说!”女使怒斥道,“我家娘子那样一个温柔和善之人,就连对下人都不曾有过打骂,怎会对你动手。”
  李启晟看着女使,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了,并当着众人的面吼道:“那日我就应该把你这个贱婢打死。”
  因婢女是贱籍,所以李启晟才如此没有顾及的在公堂上愤怒大骂。
  “够了!”萧娴听到李启晟的话,不再畏缩,而是将阿水护在身后,“因为你是庶子,得不到家族的重用,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忽视,即使出生在相府,却依旧吃尽了苦头,所以你心生嫉妒,你嫉妒你的兄长,可以不用努力便得到一切,而你苦读多年,却因为要给手足让路,所以得不到升迁,直到娶了我,你才得以升官,但仍然被亲生父亲所嫌弃,又因为一些闲言碎语,说你是靠内宅妻子发迹,所以你对此不满,对我心生怨念,最后拳脚相加,为了两家的联姻,我对你一忍再忍,而你却变本加厉,将对族中,对仕途的不顺遂的怒火全部转到了我的身上。”
  “因为,你不敢忤逆你的父亲,你的兄长,甚至是同僚,你对他们毕恭毕敬,虚伪的讨好,即便他们才是阻碍你仕途的最终原因。”
  “你再如何伪装,也改变不了,你内心的自私与懦弱。”
  听着萧娴的话,李启晟从涨红脸到勃然大怒,甚至压不住心中的火,“你这贱妇…”
  “拿下他!”张景初见状,当即命人将李启晟制住。
  “民妇身上的伤,皆是李启晟所为,我因不堪屈辱,曾投湖自尽,是李家的人将我救起,为了不让丑闻泄露出去,于是便对外谎称是失足落水。”萧娴又道,“然实则不过是我不愿再忍受他的施暴,绝望而为。”
  “恳请诸君今日见证后,替民妇做主,判我与李五郎和离。”萧娴叩首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李启晟瞪着眼珠子愤怒道,“当初就不该捞你上来。”
  二人在堂上的争执,也为断案提供了依据,“李启晟,你可知殴妻是罪?”刑部员外郎道。
  “我打的是自家妻子,就算有罪,也应该减罪二等,但是妻子对丈夫动手,要加罪三等。”作为读书人,李启晟对于律令还算了解,因此才会有如此胆量,说完之后,他将自己的官服袖子扒开,胳膊上有两条伤痕,“夫殴妻不过处以杖刑,而妻殴夫则要处徒刑,我想三法司应该比我更清楚大唐的律例。”
  “这根本不是我所为,”萧娴反驳道,因为怒火生起的反抗之心,让她不再选择忍耐,“是他自己在意志消沉之时的自残之举。”
  “《斗律》所定,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诸妻殴夫,则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刑部员外郎接着说道,“是否有伤,伤势如何,还需验明正身。”
  张景初看着李启晟露出来的伤口,随后起身走近,萧娴于是拽住张景初的衣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哀求着解释道:“评事,李启晟的伤不是我做的。”
  张景初低头看着她,一纸婚约,将一个世家贵女逼得人鬼不如,更何况那些没有家世倚仗的普通女子,又过着怎样的刀山火海,她没有说话,只是一把揪住了李启晟的胳膊。
  “怎么,大理寺评事是想在这公堂之上,为了妻姐动用私刑吗?”李启晟知道张景初是驸马,于是故意说道。
  “你的伤在左胳膊,而刀口朝内,并且向下,力道上重下轻,这是你拿自己的右手所为。”张景初回道,“这样的案子,我曾在地方见过不少,仵作一验便知。”
  李启晟听后,瞬间慌了神,他看着张景初连忙将自己的手抽回,并放下袖子将伤口遮掩,“你休要诓我。”
  片刻后,万年县的仵作来到公堂,同时还有几名女仵作,并为萧娴搭起了幕帐。
  一刻钟后,二人的伤势皆被记录在删,并呈至案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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