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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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人某应举赴京,宿关西逆旅。有丽人自称公主,拥奴仆亦来投宿,遂与士人同居。乃偕还京,住广厦大宅,贵盛无比。七岁,生二男一女。公主忽欲为士人娶妇,云:“我本非人,不合为君妇。”士人亦竟别婚,而仍与主往来不绝。婚家以其一往辄数日不还,使人候之,见某恒入废宅,恐为鬼神所魅。心疑,且潜书符以间之。公主怒,来相责让,且与诀绝。某问其居,兼求名氏。公主云:“我乃华岳第三女也。”
  ——唐《广异记》
  韦子卿举孝廉,至华阴庙,饮酣,游诸院,至三女院,见其姝丽曰:“我擢第回,当娶三娘子为妻。”
  ——宋《绿窗新话》
  清朝宝莲灯的故事可以看一下这个戏曲,《二堂舍子》。
  从上述故事中可以看出,华山三圣母一开始的父亲是华岳大帝,有两个哥哥,华山二郎华山三郎;随后因误传,把名气更大、知名度更广的灌江口二郎神和华山三圣母两个不相关的人扯在一起了;最后出现刘彦昌和沉香。且三圣母是后土圣母、卫房圣母、保产圣母三位女神的合称,不能用来代指一个华山的公主。
  最后说一下沉香。最早出现明确的“沉香神斧劈山”的情节是在清朝,在此之前,劈山的是巨灵神。
  《全元曲杂剧·录鬼簿》中,有《巨灵神劈华岳》;《元曲选目》记作《巨灵神劈华山》;且明代朱权《太和正音谱》也录作此,有巨灵神为了治水持巨斧劈山的传说。
  明朝南戏《刘锡沉香太子》中出现沉香劈华山,此时和沉香对峙的是华岳二郎;清《劈华山神香救母》《宝莲灯华山救母》等戏曲本子中,出现沉香救母的前因后果和过程;元杂剧中也有《沈香太子劈华山》,但已经遗失,找不到了,无从参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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