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3 / 3)
陆昭冷冷地回他:“没关系,我有的是耐心。”
说着,陆昭打开了会议室的门。
大厅里冷色的灯光透进来,保卫亭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发出奇怪声音的会议室。
看清楚是陆昭和江昀之后,他警惕地抓起电话,按下第一个号码后,突然想起今天十殿阎罗不在。
正准备拨第二个号码,陆昭已经走到他面前:“想打给沈长离吗?”
那只鬼面露迟疑,陆昭给他指了指会议室:“好奇的话可以进去看看,你们沈大人被阎王殿下关在里面。”
“阎王殿下?”那只鬼难以置信。
江昀拿出阎王印,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之前偶然见过一次,那枚印漂亮精致,雕的应该是阎王梦想中的自己。眼前这枚细节生动,不像假的。
他忍不住多看了江昀几眼,那么好看的躯壳,竟然和阎王印上的形象有些相似,难怪之前江昀敢假冒阎王。
只是他四周看了一圈,也没有见到阎王的影子。
“阎王殿下身份尊贵,怎么能是我们这种鬼轻易见到的?”陆昭说着,拿起桌上的纸笔,写下一串电话号码。
“沈长离之前假借阎王和十殿的名义污蔑我和江昀,十殿离开酆都就是为了彻查他私藏天星一事,阎王殿下将沈长离囚禁在这里,如果有谁来救他,记得打电话给我。”
陆昭把纸条递给将信将疑的鬼:“梁露凇认识吗?”
鬼点点头,他之前的老寒腿还是梁露凇治好的。
“那就盯紧她,一旦她出现,第一时间告诉我。”陆昭说,看见他脸色愕然,指尖敲了敲桌面,“明白吗?”
鬼点头:“明白。”
“明白就好,要是搞砸了十殿的吩咐,你的工作可就难保了。”
打工鬼最听不得这种话,立刻精神抖擞起来,把陆昭的电话号码放到了一个安全的角落。
直到他们两个离开,他也没弄明白沈长离怎么就成了阶下囚。
好奇心驱使他来到会议室门前,偷偷拉开一条小缝凑过一只眼睛看,吓得他瞳孔一颤。
原本整洁的会议室里一片狼藉,一个巨大的法阵将沈长离困在其中,他愤怒地用判官笔在里面乱点。
徘徊在阵法上的怨气一丝一缕地涌进去,缠住沈长离的手脚,钻进皮肤里,剧痛中判官笔脱了手。
法阵外层的一圈火焰映亮他苍白的脸,那种紫红色火焰他曾无数次听说过——
阎王的九幽业火。
所有疑惑一瞬间全都消失了。
原来阎王真的回来了。
第100章 十殿董事会(三)
==================================
抓到了沈长离,陆昭和江昀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最后一枚天星碎片,将天星彻底毁掉。
沈长离自信陆昭他们不可能找到,但他是个工作狂,陆昭觉得,他的办公室总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返回顶部↑
说着,陆昭打开了会议室的门。
大厅里冷色的灯光透进来,保卫亭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发出奇怪声音的会议室。
看清楚是陆昭和江昀之后,他警惕地抓起电话,按下第一个号码后,突然想起今天十殿阎罗不在。
正准备拨第二个号码,陆昭已经走到他面前:“想打给沈长离吗?”
那只鬼面露迟疑,陆昭给他指了指会议室:“好奇的话可以进去看看,你们沈大人被阎王殿下关在里面。”
“阎王殿下?”那只鬼难以置信。
江昀拿出阎王印,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之前偶然见过一次,那枚印漂亮精致,雕的应该是阎王梦想中的自己。眼前这枚细节生动,不像假的。
他忍不住多看了江昀几眼,那么好看的躯壳,竟然和阎王印上的形象有些相似,难怪之前江昀敢假冒阎王。
只是他四周看了一圈,也没有见到阎王的影子。
“阎王殿下身份尊贵,怎么能是我们这种鬼轻易见到的?”陆昭说着,拿起桌上的纸笔,写下一串电话号码。
“沈长离之前假借阎王和十殿的名义污蔑我和江昀,十殿离开酆都就是为了彻查他私藏天星一事,阎王殿下将沈长离囚禁在这里,如果有谁来救他,记得打电话给我。”
陆昭把纸条递给将信将疑的鬼:“梁露凇认识吗?”
鬼点点头,他之前的老寒腿还是梁露凇治好的。
“那就盯紧她,一旦她出现,第一时间告诉我。”陆昭说,看见他脸色愕然,指尖敲了敲桌面,“明白吗?”
鬼点头:“明白。”
“明白就好,要是搞砸了十殿的吩咐,你的工作可就难保了。”
打工鬼最听不得这种话,立刻精神抖擞起来,把陆昭的电话号码放到了一个安全的角落。
直到他们两个离开,他也没弄明白沈长离怎么就成了阶下囚。
好奇心驱使他来到会议室门前,偷偷拉开一条小缝凑过一只眼睛看,吓得他瞳孔一颤。
原本整洁的会议室里一片狼藉,一个巨大的法阵将沈长离困在其中,他愤怒地用判官笔在里面乱点。
徘徊在阵法上的怨气一丝一缕地涌进去,缠住沈长离的手脚,钻进皮肤里,剧痛中判官笔脱了手。
法阵外层的一圈火焰映亮他苍白的脸,那种紫红色火焰他曾无数次听说过——
阎王的九幽业火。
所有疑惑一瞬间全都消失了。
原来阎王真的回来了。
第100章 十殿董事会(三)
==================================
抓到了沈长离,陆昭和江昀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最后一枚天星碎片,将天星彻底毁掉。
沈长离自信陆昭他们不可能找到,但他是个工作狂,陆昭觉得,他的办公室总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