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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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状,瑞文眉头一皱,起身就要拿起小瓶子,霍利斯猛地一握拳,心虚溢于言表。
  瑞文恍然大悟:“怪不得要用的时候,突然就找不到了。”
  他还以为喷完随手扔了。
  生活习惯上,瑞文除了喜新厌旧,还有点洁癖和强迫症,不喜欢动手,俗称——懒。
  他看不惯空间杂乱,又懒得上手,所以向来奉行极简主义——做不到用完即扔的东西,就不要买。
  一些香水瓶子设计美观,但他怕用不完,也怕用完之后舍不得扔,最后堆积起来,要浪费时间整理。
  于是从根源解决问题,干脆一开始就不要拥有。
  .
  失踪的香水重见天日,瑞文揶揄道:“议员先生,你早说你喜欢,我送你一瓶新的正装。”
  霍利斯没有解释他喜欢的不是香水,他没有接话,而是取出手心里的小瓶子,放回兜里,把扣子递给瑞文。
  “去,找针线盒,拿到客厅。”吩咐完,瑞文率先坐到沙发上,看见霍利斯提溜着针线盒过来,招了招手,叫他站到自己面前。
  抽出针线,瑞文把线头伸向霍利斯:“来,舔一下。”
  霍利斯无法理解他的癖好,拿过针和线。
  不管什么东西,一到霍利斯手上,就小了一号。宽厚的手掌,小小的针和细细的线,手指却灵巧无比,线头很快穿过针眼,针头朝向自己,递给瑞文。
  瑞文熟练地开始穿针引线:“怎么掉的?”
  “穿的时候,莫名其妙就掉了。”霍利斯也想不明白,言语间全是不理解,“才买的,第一次穿。”
  “新衣服呀,难怪。”瑞文见怪不怪,几下缝好扣子,抬头:“来,咬断。”
  霍利斯面无表情,拾起针线盒里的u型剪,咔擦一下,剪断了线头。
  瑞文无所谓地笑了笑,他拽了拽扣子,又摸了摸衬衣,嘟囔了一句:“料子还不错。”就把针插进线轴上,剩余的线缠上去,原物返回。
  盒子里,色彩各异的线轴排列整齐,仿佛训练有素的士兵。
  “好了,放回去吧。”
  霍利斯哪来哪回,顺便接过瑞文西装外套,转身的一瞬,又瞧见他胳膊上的袖箍。
  “不是嫌紧,觉得不自在,怎么又戴上了。”
  瑞文先取下左边的袖箍,别扭地换另一边,嗓音仿佛也受了阻碍:“开会呢,戴上心里有底。”
  霍利斯上手帮他:“瞎讲究,弄出印子难受的还不是你。”
  顺利拿下来,他瞳孔一闪,把袖箍圈在瑞文的脖子上。
  霍利斯轻笑:“我这次去贝埃尔米卢出差,他们管这个叫什么choker。”
  瑞文眉头一皱:“你敢把这玩意儿戴我脖子上试试。”
  霍利斯嘴角的弧度不变,没有系扣,也没有放手,而是定睛凝神,静静欣赏。袖箍是真皮材质,在瑞文脖子上还不足以环绕一圈。
  然而,他的脖子白皙脆弱,袖箍黑亮有韧性,在极致的反差交织下,霍利斯眼眸不由一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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