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6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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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瑶:“我可以教你啊,你有做中餐的天赋,学起来不会很难的。”
  之前在陈记的时候沈瑶就教过他一些粤菜,以他的领悟力,要学习其他的菜系也不是什么难事。
  “是啊,加入我们吧,”露比也跟着邀请他道,“哪怕陈记开不下去了,我想你的父亲、祖父,也会希望陈记那些经典的味道能够继续传承下去。”
  停止了咀嚼的动作,看着手里剩下那半只包子时,陈晨陷入了沉默。
  他真的,还可以继续当厨师吗?
  ……
  陈记被卖出去了,买家是郭云龙。
  原本是准备卖给别的公司,让他们开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但听说了陈晨的事情后,郭云龙主动提出可以接手,并且还给出了一个比商业公司更高的价格。
  一是想要保留唐人街的商家都是华人的风格,二是因为大家都流着同样的血,还是希望能帮上同胞的一点忙。
  十七万,连房子带地皮一同卖给了郭云龙。
  正好有人想开一家服装店,郭云龙刚收下就能很快地转租出去。
  不愧是唐人街数一数二的“地主”,签转让合同的这天,郭云龙直接拎着一兜钞票就来了。
  说起来他也是够松弛的,一沓沓墨绿色的钞票也不怕丢,就这么放在一只皱巴巴的牛皮纸袋里。
  不过和他签约的却不是陈晨本人,而是由露比全权代理,因为……
  “能容纳六人的卡座,购于一九九三年,皮革材质,八成新,无损坏……”
  站在吧台后面,穿着一身职业装的露比戴着一套扩音喇叭,向在座的人介绍着店里的那套卡座,专业程度堪比苏富比最顶级的拍卖师。
  就是她其他的装备有点拉胯,敲价用的小木锤是捶肉用的松肉锤,木板也是厨房里那块满是划纹的砧板。
  “起拍价,五美刀,一次加价一美刀。”
  话音刚落,下面那些贴着号码牌的勺子把,就跟雨后春笋一样“蹭蹭蹭”地举了起来。
  “六美刀。”
  “九美刀。”
  “十五,我出十五!”
  “二十五!”
  露比:“二十五,有人还要加价吗?二十五一次,二十……”
  “三十五!”
  露比:“好!三十五出现了,有比三十五高的吗?”
  “三十九!”
  坐在一旁和律师检查着合同,周围那些兴奋的争抢声,把郭云龙都叫得有些热血沸腾。要不是想着家里没有地方,他都想拍买点什么东西回去了。
  “五十九美刀一次,五十九美刀两次,五十九美刀三次,成交!”
  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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