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18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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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的发展和沈瑶预想中有所不同。
  她以为第二天,最迟第三天尼娅就会有所行动,结果这都过去四五天了,也没有任何要遭殃的征兆。
  不止是她,之后郭云龙也通过各种关系打探了一番,并没有问到有人要对“沈”奇小馆做什么不好的事,甚至连能够买凶的黑岛势力他都问了,名单上也没有沈瑶和露比的名字。
  难道尼娅就这么轻松地让事情过去了?
  那天可是她丈夫的生日宴,当众给了她这么大的难堪,她竟然没有半点行动?
  不过为了保证她们的安全,连续好几天,郭云龙都会来“沈”奇小馆吃饭,尽职尽责地当起了保镖。
  “这猪脚饭里能再加一份猪脚吗?”看着盘子里还剩了不少米饭,郭云龙举手要求道。
  “可以是可以,但是……”
  露比也不知道该怎么给他建议。
  原本郭云龙只点了一份猪脚饭,觉得猪脚不够吃就加了份猪脚,后来猪脚没吃完又加了份米饭,吃到最后米饭又剩了便再加了一份猪脚……就像是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一样,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仔细算算,要是按份算的话,他已经吃了快四人份了。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沈瑶卤得猪肘子好吃呢。
  铛铛铛,铛铛铛……
  从锅里又捞出一块油亮亮的肘肉,不用费力去切,拿起刀轻轻摆动几下就能把软烂的肉切成片。
  猪肘肉被卤得透透的,皮是那种深琥珀色,带着胶质的半透明感,光一照还有点反光,像抹了一层蜜糖。肥肉部分晶莹糯软,瘦肉丝丝分明,酱色深深地渗了进去,简直没有什么能比这一口肥瘦均匀的猪肘更下饭的了。
  把切好的肉倒进他的盘子里,还不等露比再帮他加点小青菜,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用勺子快速搅拌。
  哗啦啦……
  肥肉炖得很烂,轻轻一搅就和米饭融在了一起,瘦肉丝丝分明,吃的时候往里面加一点小咸菜,一口塞进嘴里。
  “天啊~”
  谁说肥肉不好吃的?简直是太美味了!
  猪皮软糯到几乎入口即化,胶质黏嘴唇但不腻,肥肉颤巍巍的,一抿就化开了,其中的香料味层层叠叠,越嚼越香。
  “真的,你们以后应该经常做猪脚饭,这猪肘的味道真的很棒!”
  在厨房里处理着鸡爪,沈瑶回道:“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以后呢。”
  “肯定有,”郭云龙往嘴里又塞了一口瘦肉,“你看,这都快一周了也没人来找麻烦,就说明那些人其实没有那么恶毒。没准在他们眼里,那天发生的事就像是小孩子打架一样,谁都没放在心上。”
  露比还是有些不放心,“就算他们是这样,但尼娅肯定不会。她向来最看重自己的面子,怎么可能会不计较?”
  露比之前和尼娅打过几次交道,对她最大的印象,就是某次慈善晚宴,有位服务员不小心把酒洒在了她的礼裙上,但洒得不多,只是裙摆上沾到了一点点,结果她直接叫来经理把她给开除了。
  按照她当时的作风,像她们这样当众下了她的面子,不得把“沈”奇小馆搅得天翻地覆啊。
  所以根据露比的猜测,尼娅应该不是放下了,只是还没找到动手的机会。
  况且,要是真要过去了,丽珊卓又怎么会不联系她们呢?
  叮叮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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