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 第200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原本他们都已经吃饱了,却被诺克斯那野狼一般的吃法再次勾起了食欲。
  簌簌,簌簌……
  诺克斯的嘴巴就像是个抽水机,再加上卤过的兔头肉质又烂又入味,只几下,就把骨头上肉吸进了嘴里。
  兔头全部的肉都是可以吃的,贴着骨头的那点脸颊肉最是入味,又嫩又韧,光是听诺克斯吧唧嘴的声音,就知道味道有多香。
  还有中间那一朵颤巍巍的,像果冻一样的脑花,细腻绵密,即使在辣卤汁里泡了许久也不会过分麻辣,吃到嘴里时就只有浓浓的脂香。
  最惊喜的是兔头上的耳朵、舌根这些部位的小软骨。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光是听着就让人忍不住跟着流口水,最后再来一口冰冰凉的啤酒……
  “长官,味道怎么样?”
  “嗯,好吃。”
  “大概是什么样的一种口感?”
  “就是很好吃的口感。”
  本来还只是想听诺克斯描述一下,过过瘾,可他的形容能力实在是太差了,根本想象不出麻辣兔头的味道,但是看他把每一块骨头都嗦得干干净净,就知道这绝对是不能错过的美味。
  “我出五美刀。”
  那人再诺克斯的价格上又加了两美刀。
  他们坚决?那他也不是软柿子!
  不就是竞价嘛,那就来咯?
  “七美刀!”
  诺克斯还没开口,警员就替他多伸出几根手指。
  看到两边都在争抢自己的幸运奖,男人不免有些得意。
  “好,这位警官给出了七美刀,你还要加吗?”
  “加!”
  男人咬咬牙,“十二美刀!”
  诺克斯轻哼一声,“十八美刀。”
  十八美刀?
  这价格都可以买一份盒饭了,就为了抢一只麻辣兔头?会不会不太值当?要知道,平常的辣卤鸡头也才不过五美刀了。
  这下不止是他们这些竞价的参与者,周围其他桌的客人也跟着看起了热闹。
  他们也想知道这只兔头最后会花落谁家。
  见诺克斯一下子把价格提高到了十八美刀,男人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放弃。
  价格超出了他的预算,为了一口兔头要花十八美刀,性价比似乎不高。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