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先结婚吧 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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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琳:【那就是说,世上真的有神灵?】
  江东铭:【有吧】
  沈琳火了:【喂!你能不能专心跟我聊!!!】
  江东铭百口莫辩:【我很专心啊】
  这些问题换做别人问,他都不带搭理。
  沈琳:【唉……既然有神灵,真好奇神灵到底什么样儿……】
  江东铭:【答案就在名字上】
  沈琳:【啊?什么意思?】
  江东铭:【要不要去照照镜子?】
  神灵。沈琳。
  看来神灵是个漂亮的笨蛋。
  他默默对神灵许下愿望:自由,一如既往。作者有话说:----------------------[烟花][烟花][烟花]
  第11章
  睡到自然醒,沈琳起床洗澡,敷面膜的空当发消息跟江东铭闲聊。狗男人一点情绪价值不会提供,她越聊越气,索性懒得再理。
  都快中午了,懒觉睡这么久,要是一个人在家,沈琳没觉得不好,可家里多了兰姐,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兰姐倒是很理解,见她下楼,热情跟她打招呼,她摸摸脸,说昨晚睡得晚,睁眼就到这个点儿了。兰姐说孕妇嗜睡正常,让她以后早点睡。
  兰姐问她要吃早上留下来的早餐,还是等着吃现做的午饭,她这会儿不饿,便等着吃午饭。兰姐在厨房忙活,她在客厅歇着玩手机。兰姐勤快麻利,没多久餐桌上放好四菜一汤,叫她过来吃饭。吃完她又去歇着,洗碗这事自然是交给兰姐。
  饭菜美味可口,保姆体贴周到,丈夫出手阔绰,对于如今的日子,沈琳满意得不得了。
  她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个大小姐命,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就适应这种不劳而获,成天被人伺候的生活?
  这种日子,闲不下来的人过两天便感觉无聊,而她,只感觉悠闲。如果可以一直过这种日子过到死,沈琳还想向天再借五百年。
  或许这就是天生富贵命吧,沈琳满怀爱意轻抚小腹,这把也算是带着宝宝一起跨越阶层了。既然上天如此厚爱她,她一定不能辜负这份厚爱,一定将好吃懒做、贪生怕死、贪财好色贯彻到底!
  中午吃得太饱,沈琳把自己撑晕碳了,倒在沙发上睡去,醒来已经下午三点,一天又过去大半。
  她拉着兰姐去逛街,兰姐更想留在家收拾屋子。
  “都这么干净了,还有什么好收拾的呀!”
  兰姐搓搓手,憨厚笑道:“江先生一个月付我三万呢,拿这么多钱,我真不好意思偷懒。”
  沈琳点点头,没强求,心想:像自己这种心安理得拿钱躺平的天生吃软饭选手,确实不常见。
  出门前,兰姐再三叮嘱她注意安全。
  “知道啦。”她故作不耐烦,心里却觉得暖。兰姐今年四十,要是在古代,这年龄都能当她妈了。虽然兰姐关心她,主要原因是拿钱办事,可她还是很感动,毕竟她妈这辈子都没给她做过几顿饭,没这么细心照顾她过。
  沈琳打车来到市中心,走进京州最著名的商城之一,开启买买买刷刷刷之旅。
  两小时内,她毫无负罪感地花掉了江东铭二十万。想买的都买了,拿不了的全让柜姐柜哥快递到家。花钱不眨眼的姿态让人对她另眼相看,毕恭毕敬,她十分享受这种有声或无声的吹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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