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第一天,我被律所顶流骗婚了 第10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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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雨裹挟,霓虹在湿漉漉的街道上扭曲成模糊的光带,像极了人心深处那些无法厘清的记忆碎片。
  陆宇坐在公寓顶层的落地窗前,指尖轻抚着一本泛黄的日记本——那是他少年时代唯一没被家族收走的东西,藏在旧书架夹层里整整十五年。
  纸页发脆,边角卷曲,仿佛一碰就会碎成灰烬。
  屏幕还亮着,是立言刚发来的视频文件:周明远颤抖着说出五个名字的画面,反复播放。
  每一次重放,陆宇的手指都会不自觉地收紧,指节泛白。
  他翻到日记本最后一页空白处,目光死死钉在那一行几乎淡得看不见的铅笔字上:
  “我记得火光里的手印,但他们说我做梦。”
  呼吸一滞。
  记忆如潮水般撕开裂缝——
  那个夜晚,浓烟滚滚,消防车鸣笛刺破夜空。
  七岁的他被人从火场边缘拖出来,右手掌心全是黑灰与血痕。
  他曾指着燃烧的主卧窗口嘶喊:“妈妈在叫人!有人推她!”可第二天,心理医生就微笑着告诉他:“那是你太想她了,孩子,你在梦游。”
  现在他知道,那不是梦游。
  是他亲眼所见。
  而这一句被自己用最轻的笔触写下的真相,竟沉睡了二十年,像一颗埋进骨血的定时炸弹,如今终于滴答作响。
  陆宇闭上眼,喉结滚动,声音低哑得几乎听不清:“我不是害怕回忆……我是怕我记错了,让你失望。”
  他知道立言在追什么——不只是父亲的遗嘱、继母的阴谋,更是那张庞大黑网的一角。
  而他自己,曾是那场大火中最接近真相却被迫失语的孩子。
  现在,轮到他说出来了。
  清晨六点十七分,康复中心走廊依旧寂静。
  立言站在程世安办公室门口,手里拿着一份正式调取文书,西装笔挺,眼神清明。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二条,周医生作为潜在证人,我有权申请复制其口述内容及相关原始记录。”
  程世安端起咖啡杯,眼神平静却不容置喙:“原始磁带不能带走。周医生目前处于高度敏感期,任何物理上的变动都可能引发二次创伤。”
  “可以。”程世安点头,“但仅限于已公开陈述部分。至于昨晚新增的五个人名?”他顿了顿,语气冷了下来,“那是未经验证的精神闪回,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会列入档案。”
  立言没争辩,只是默默将录音设备接入播放器,拷贝完毕后合上笔记本电脑。
  临走时,他脚步一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银灰色录音笔,轻轻“遗忘”在茶几边缘。
  动作自然得如同无意之举。
  门关上的那一刻,他的嘴角微不可察地扬了一下。
  背景是轻微的呼吸声和金属碰撞的杂音,随后传来周明远断续而清晰的声音:
  “那天晚上,他们在宴会厅签了字……火起前,徐临川最后一个离开她房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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