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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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
  不同的人也会给他带来不同的惊喜。
  人生的乐趣便在于此。
  钟熠今天买了很多东西,大包雷蒙提着,小包沈万池拿着。
  当然,钟熠也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拿,因为沈老板空不出手,他帮他拿着墨镜呢。
  ——其实是被他特别征用了啦。
  不用点好东西,难不成他要把安兆杰演成三里屯霸总吗?
  沈老板你也不想看到你带的艺人辣眼睛吧。
  走出商场,钟熠把墨镜一戴,下巴一抬,那个劲儿,瞬间足足的。
  仿佛刚才要死要活的人根本不是他。
  直让雷蒙咋舌。
  等到东西送回酒店,沈万池有事又得离开,独留下雷蒙帮忙。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计算着刚才的账单,小声跟钟熠嘀嘀咕咕:
  “你别太爽快,以为人生很精彩,这些其实都要你从你的薪水里扣着还。”
  钟熠喝了口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我知道。”
  他轻松自在,雷蒙想都不敢去想,“不是我夸张,这么多得还到什么时候,沈老板不会是在宰你吧?”
  钟熠坦然道:“放心啦,不会很久。演员来钱很快,很容易还的。”
  雷蒙皱着脸,露出质疑,“这种话你也讲得出,你不怕别人记恨你?”
  “谁会记恨我?”
  雷蒙指向自己,“我咯,我天字第一号仇富来的。”
  钟熠“哈”了一声,直接笑了:“雷蒙哥,你是爽快人。我觉得,我直接讲,比虚伪地装模作样更能讨你喜欢,你觉得呢?”
  我觉得个鬼啊。
  雷蒙撇嘴,又不得不说,他吃他这套。
  钟熠喜欢整洁。买来的东西,他都要分门别类往衣柜里收拾。雷蒙过来帮忙,他顺手拿起一件衬衣,打开后问:“既然要买便宜的,为什么不买a货?”
  “不能买的,”钟熠很严肃地告诉他:“那些奢牌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穿假货。如果我现在穿了,以后被人扒出来,就彻底失去了和那些大牌合作的资格。你想想那些代言费,得多少钱。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生意咱不能做。做任何事都得前期投入,我爸教我的。”
  雷蒙点头,也算是解锁了新的知识。又忽然反应过来,“哇,你发大梦,你还没开始拍戏,就想拿奢侈品的代言。”
  “不然什么时候才能把钱还完呢?”钟熠压低声音,有股偷偷摸摸的意思,“雷蒙哥,这件事我只跟你讲,你别告诉别人,我可想着出人头地了。”
  出来做事,谁不想出人头地?他的直言不讳,给了雷蒙一股被信任到的感觉。
  肩膀上的压力都重了。
  但是又那么奇怪。
  直到看到钟熠脸上的笑容逐渐狡猾,雷蒙立马伸手给他脑门上来了一下,“笑什么,你是不是把我当傻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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