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毒手魔尸(一更)(2 / 3)
女人柔声道:“我痛恨我的修为,恨不得一朝散尽。这两样东西能够奉献给你,我不但无悔,而且无憾。”
“事了之后,你想如何?”阳顶天道:“要我将你放出吗?”
“不。”女人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出去了,我要这一辈子都在地下,我没有面目去见人了,我对不起地面上的每一个人。”
她是无意犯下了罪,她是善良的,所以才会愿意来显出自己的玄气。
阳顶天心中顿时涌起一阵怜悯,道:“你是谁?你叫什么?”
“你可以叫我情儿姐姐……”女人道。
“你能让外突破几级?”阳顶天问道。
“两级左右,甚至三级,但是最多也只有三级。”女人道。
三级,就是二星玄武士。这个突破,是不够的!
阳顶天顿时再次陷入了沉默,他该答应吗?
之前,他为了自己的骄傲和尊严,拒绝了焰焰提出的噬玄大法。
但是现在是为了救出焰焰,而另外一跳万血宫的路,实际上已经是走不通的。
阳顶天正拼命挣扎之间,被岩浆蒸腾的迷香一股一股进入阳顶天的体内,让他的脑子越来越迷离,让他的意志越来越薄弱。
此时,女人赤脚走下玉台,沿着一道石桥缓缓走到阳顶天面前。
“记住,你不是为了自己,甚至不是为了强大,你是为了救出焰焰。”女人轻轻凑上来柔声道:“这无损你的骄傲。”
“不,这对你不公平。”阳顶天忽然猛地推开女人。
“很公平……”女人道:“我,我也想恕罪!”
此时,女人小嘴忽然吐出一股粉红色的烟雾钻入阳顶天的鼻内。
瞬间,阳顶天的精神猛地迷茫,仿佛陷入了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周围的世界,瞬间变得彻底迷离起来。眼前这个女人不同地变幻面孔,一会儿变成了焰焰,一会儿变成了宁宁,一会儿又变成了东方冰凌,甚至还变成了阳顶天在地球上的女友。
紧接着,女人嘴里开始念着奇怪的口诀,身体荡漾起浓郁的玄气能量。
与此同时,床头漂浮的几颗妖核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开始旋转,组成一道离奇的光幕,光幕之内玄气越来越浓。
“今夜过后,忘记一切,忘记我,只当是一场梦。”女人小嘴停止了口诀,在阳顶天耳边轻声道。
“不!”忽然阳顶天猛地睁开双眼,一咬舌头,一阵剧痛,鲜血涌出,脑子瞬间恢复了清明。
猛地将前面女人推开,阳顶天直接转身离去。
“为什么?”女人在背后颤抖道。
“我不能这样做,不管因为什么理由,我都不能这样做。”阳顶天道。
“难道,焰焰你也不救了吗?”女人道。
“我找其他办法。”阳顶天道:“就算这次利用噬玄大法让我突破了,那我就会留下永久的心结,我这辈子就再也到不了那个巅峰位置了,我也永远无法战胜东方冰凌了。”
“那焰焰怎么办?”女人再次大声喊道。 ↑返回顶部↑
“事了之后,你想如何?”阳顶天道:“要我将你放出吗?”
“不。”女人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出去了,我要这一辈子都在地下,我没有面目去见人了,我对不起地面上的每一个人。”
她是无意犯下了罪,她是善良的,所以才会愿意来显出自己的玄气。
阳顶天心中顿时涌起一阵怜悯,道:“你是谁?你叫什么?”
“你可以叫我情儿姐姐……”女人道。
“你能让外突破几级?”阳顶天问道。
“两级左右,甚至三级,但是最多也只有三级。”女人道。
三级,就是二星玄武士。这个突破,是不够的!
阳顶天顿时再次陷入了沉默,他该答应吗?
之前,他为了自己的骄傲和尊严,拒绝了焰焰提出的噬玄大法。
但是现在是为了救出焰焰,而另外一跳万血宫的路,实际上已经是走不通的。
阳顶天正拼命挣扎之间,被岩浆蒸腾的迷香一股一股进入阳顶天的体内,让他的脑子越来越迷离,让他的意志越来越薄弱。
此时,女人赤脚走下玉台,沿着一道石桥缓缓走到阳顶天面前。
“记住,你不是为了自己,甚至不是为了强大,你是为了救出焰焰。”女人轻轻凑上来柔声道:“这无损你的骄傲。”
“不,这对你不公平。”阳顶天忽然猛地推开女人。
“很公平……”女人道:“我,我也想恕罪!”
此时,女人小嘴忽然吐出一股粉红色的烟雾钻入阳顶天的鼻内。
瞬间,阳顶天的精神猛地迷茫,仿佛陷入了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周围的世界,瞬间变得彻底迷离起来。眼前这个女人不同地变幻面孔,一会儿变成了焰焰,一会儿变成了宁宁,一会儿又变成了东方冰凌,甚至还变成了阳顶天在地球上的女友。
紧接着,女人嘴里开始念着奇怪的口诀,身体荡漾起浓郁的玄气能量。
与此同时,床头漂浮的几颗妖核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开始旋转,组成一道离奇的光幕,光幕之内玄气越来越浓。
“今夜过后,忘记一切,忘记我,只当是一场梦。”女人小嘴停止了口诀,在阳顶天耳边轻声道。
“不!”忽然阳顶天猛地睁开双眼,一咬舌头,一阵剧痛,鲜血涌出,脑子瞬间恢复了清明。
猛地将前面女人推开,阳顶天直接转身离去。
“为什么?”女人在背后颤抖道。
“我不能这样做,不管因为什么理由,我都不能这样做。”阳顶天道。
“难道,焰焰你也不救了吗?”女人道。
“我找其他办法。”阳顶天道:“就算这次利用噬玄大法让我突破了,那我就会留下永久的心结,我这辈子就再也到不了那个巅峰位置了,我也永远无法战胜东方冰凌了。”
“那焰焰怎么办?”女人再次大声喊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