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帝国东升第六十七章 审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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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的这个规定虽然引起西方强烈不满,但西、荷失败后,没有哪个国家敢于在南洋挑战大明的权威,葡萄牙也不得不交出澳门,退回满刺加,不过,作为友好商家,英、法、葡萄牙等国依旧允许在上海、广州等地设立商港,多少平息了诸国的不满。
  弘光十八年三月,俘虏的西、荷两**队官兵共九千三百四十五人被押解入京,朝廷驳回了两国要求用银子赎回俘虏的请求,而是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审判,审判的内容主要是上次联国联军针对大明移民的屠杀,这次审判历经数月,最终共有八千七百三十人被判有罪,其中犯轻微罪行的五千三百余人,这些人可以用劳动或支付赎金来抵罪;二千一百余人犯有中等罪行,这些人被剥夺了支付赎金抵罪的权利,被判五至十年不等的劳动赎罪;另外一千三百五十九人被判犯有主要罪行,被判斩刑,其中还有近数百人被缺席审判,同样被处斩刑。
  这次被缺席审判的数百人主要是崇祯十二年马尼拉针对华人的屠杀,这次屠杀过去了近二十年,大部份西班牙军队都已经返回本土,大明只好对其缺席审判。
  这次审判,大明允许西方各国人员参与旁审,对于被判斩刑的这些人,全部证据确切,可谓滴水不漏。
  眼看一千多同族人在东方被处死,不少英、法等国商人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觉,只是却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对这一千多人进行翻案,唯有向大明提出斩刑太过残忍,希望大明能够改判绞刑。
  经过合议,三部主审的官员驳回了英、法等国商人提出改判绞刑的要求,大明三部主审官员接受皇帝的建议,给这一千多西荷联军士兵定的是反人类罪,非处于极刑不足予警惕。
  弘光十八年九月,经过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最后审核,决定对判罚的联军士兵执刑,一千多联军在一天之内陆续执刑完毕,整个刑场血流成河,对观刑的欧洲人极大震憾,从此对大明畏惧之极,极少有欧洲人在大明作jiān犯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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