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就是正常人眼里的疯子!
  我和余生对视一眼,我小眼睛一瞪,余生冲我翻了个白眼无奈开口。
  “那个,大哥大嫂,事儿处理完了,我估计你家孩子乐乐是回不来了。也别惦记了。是吧?额,那个,嗯,是吧?”
  磕巴不是我的本意,而是真不知道说点啥客套话。
  马建国叹了口气说。
  “你们先回去吧,我会到店里拜访的。”
  赶紧撤!
  聪明的有钱人,一点就透。
  这个豪宅里全是故事,我可不想在这里多待,哪怕一分钟。
  关键是我现在脑袋一片浆糊,也不知道是昨天晚上没睡觉还是被乐乐一家子给搞蒙圈了,反正是浑浑噩噩。
  出了门,没多远,就看到金诺正在和黄翩逗着玩。
  “哎,诺诺,乐乐呢?”
  “姐姐啊,她走了啊。”
  “走了?上哪去了?可别扯淡。”
  金诺看我实在蒙,这才开口解释。
  原来乐乐早就死了,在出事之后的几个月之后,她就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了,但乐乐存着对这个世界的一份执念,一份不理解,竟然以一种活死人的方式存在着。昨天晚上,金诺陪着乐乐聊了一宿,金诺这孩子天生就是外挂,她第一眼就已经看出来乐乐究竟是怎么回事,所以才会开导或者说超度。
  司马高瞻出去找小强,也是金诺指派的,我特么平时跪求,司马高瞻都带搭不理的,人家金诺一开口,司马高瞻连个屁都没放,直接广撒网去了。
  我也是服了。
  这件事,最主要的环节就是乐乐,摆平乐乐的恰恰就是刚出医院的金诺。
  我和余生在这事儿上,毫无贡献。
  罄竹难书的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而是在特定的环境之下,产生了特定的事情,从而引发了恶果,这个果,我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何况去细品了。
  回到店铺,金诺把整件事情梳理了一下,简明扼要的背起手开始巴巴。
  马建国这家伙是委托人,更是受害者。
  隔壁老王的故事,真实而深入的进入了马建国的生活中,绿帽子一戴,那就是十九年之久,还特么伤心欲绝的伺候了已经早就离世的,别人的女儿这么多年,人生不值得,完美的诠释。
  脏兮兮的小强和小欣,这俩也是苦命鸳鸯。
  看这意思,自从小欣嫁给了马建国,小欣也就没再给他戴绿帽子,而是小心翼翼的享受着属于自己的幸福。
  乐乐这小孩,九岁的时候就被迫的接受了惨无人道的摧残!
  还特么是亲爹干的!
  这是被整个社会,甚至我和余生中并非普通人都无法接受的。
  很难去评判或者谩骂,已经不能用语言或者悲愤去解说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