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7大风起(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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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伯伦解释道:“我虽然不是很了解勒布朗,但总决赛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已经对骑士队厌倦了。在我心里,除了科比,没有人比詹姆斯更想要得到总冠军。所以,他会去一支适合他的、具有夺冠实力的球队。”
  韦德+,内外线天王组合,在争夺詹姆斯的球队当中,热火队已经是最合适的了。
  小牛队有基德有诺维茨基,但那支球队是属于诺天王的,詹姆斯去了,最多是和诺天王平起平坐。
  纽约尼克斯?那支球队只有一个斯塔德迈尔,即使再给他们一个詹姆斯,也不可能成为夺冠级别的强队,光是一个张伯伦的勇士队就能压死他们。
  公牛队?内线缺少能与张伯伦抗衡的猛将,热火队这边波什虽然也不能和张伯伦抗衡,但好歹在当前局势下,双方是能互爆的。
  所以,詹姆斯去热火,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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