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追踪打鱼狼(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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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乔默嗅格林的多玛和小时候的铃铛,满怀希冀地问她:“乔默,格林在哪里,你知道吗?带我们去找他吧。”又用藏语说了一遍。
  乔默翻着眼珠,露出一点白眼仁儿,茫然无辜地望着我们,像一个满腹话语倒不出的哑巴。亦风抚着她的耳朵,叹道:“算了,别给她出难题了,乔默又不是警犬……她要能听懂这些话就神了。”
  乔默亲狼疏狗的性格形成是有原因的。听扎西聊过乔默原本是普通草原狗的后代,在大家都追捧藏獒的时代,她没有什么所谓的高贵血统,也就是杂种狗。乔默一窝有兄弟姐妹七个,是她妈妈偷跑出去自由恋爱的结晶。老主人对这一窝狗崽是又烫手,又不好杀生,只好软缠硬磨送给亲戚朋友,乔默也被送给老主人的朋友久美。
  久美家已经养了三只漂亮大狗,碍于朋友情面不得不收留乔默,但却很不喜欢乔默,把乔默从小拴养着,只给一口汤喝。其他狗都有威武的名字,对乔默只叫她“强姆”(母狗)。久美高兴时把其他狗吃剩的骨头扔一块给她,不高兴时进帐出帐都要踹她两脚,所以乔默总是夹着尾巴,露出一种小受气包的神情。
  这喝汤长大的乔默却天生神力,长到四个月大时,普通铁链就拴不住她了,她经常挣断铁链跑出去透气,找点野食填饱肚子再回家,虽然每次回家都免不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她还是要出去。久美索性不拴她,想让她自己滚蛋,还放其他狗追咬她,但乔默就算挨打受咬还是要回家喝汤。久美说乔默是个撵不走的癞皮狗,而且是个小偷,经常乘人不备进帐篷偷肉,还要偷吃晒在帐篷外的奶渣。
  久美家的狗随主人好恶,欺负乔默,反倒是路过的狐狸和狼不追咬她,乔默跟着狼还能捡到剩肉吃,久而久之,她和“道上”的朋友亲近起来,沾染了些狼狐习性。狼来了,她不报信,狼杀了羊,她跟着吃肉。这就更犯了主人的大忌:“总有一天我要宰了你!”
  这“总有一天”拖了非常久,久到乔默长成了牧场一霸,这狗像是天生能察觉某人的情绪,简直成了精。每条狗的食盆都被乔默光顾过,久美放了狐狸药的肉她却偏不吃。
  杀不了,赶不走!乔默偷了一截羊肥肠吧嗒着,迁场的时候还死皮赖脸地叼着羊肥肠跳上了卡车。久美拿她没办法,满腔怨气全部发泄在油门儿上!
  巧了!乔默虽然身强力壮鬼灵精怪,却有一个大弱点—晕车。
  一路晕到了扎西牧场。久美和路遇的扎西闲扯了几句话,乔默“晕乎乎”地一头栽下车来,腿软得站都站不稳,趴在地上流清口水。久美一看甩脱瘟神的好机会来了,开车一溜烟跑了。
  也正是那年,我和四个多月大的格林在扎西牧场上做客。格林发现了这只“软狗”,他壮着胆子碰碰乔默的鼻子打招呼,乔默的晕乎劲儿还没过,哇地张嘴,呕出她上车前整吞的那截羊肥肠。
  格林大喜过望—姐姐好客气啊,来就来吧,还带东西!
  格林当即受用了这份见面礼。对犬科动物而言,只有最亲密的关系才会为对方反刍肉食。
  从此,野外无伴的格林和孤苦流浪的乔默就成了惺惺相惜的好伙伴。他俩有祸一起闯,有肉一起分。格林逮獭子,乔默帮他掠阵,格林翻羊圈,乔默帮他垫脚。
  乔默还算是救过格林一命。有一次,格林找到一块夹着狐狸药的肉,而乔默抢了肉就跑,格林不依不饶在狗屁股上狠咬了几口。最后,还是扎西发现他俩打架的原因,没收了毒肉处理掉了,扎西说他以前的狗就是吃这种毒肉死的,还好发现得及时。我当时就疑惑乔默应该是明白什么,否则这块肉一口就可以吞掉,没必要叼着不吃抢来抢去。格林挺不好意思地舔乔默的鼻子。我不知道狼和狗之间是不是也能互通经验,只是后来格林再遇到天上掉肉的事,就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不长心眼了。
  那年,乔默六个月大。而我一心抚养格林,对乔默的记忆仅此片段。
  两年后,我再次来到草原,乔默早就认出了我,而我现在才认出她。
  有了格林这个小土匪垫底,我丝毫不介意乔默偷肉的前科,不过我好奇她脑子里都在想什么,顺便也试一试我修好的隐蔽摄像机。于是我在家里放了监控,故意离开家,用隐蔽摄像机观察她—
  我离家后不久,乔默推开窗户进屋,只是在屋里转了一圈,查看新家。当时桌上还专门摆着一碗肉,她扬着鼻子嗅了嗅,没吃,甚至连扒桌子看一眼的举动都没有,老老实实地从原路跳出窗去。最让我咋舌的是,临走她还伸爪子把窗户勾着关上了。真是个心思缜密的飞贼啊,如果能擦掉爪纹就更专业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这丫头的狡猾劲儿,她跟格林有一拼!我猜,她偷溜进屋只是为了了解一下新主人吧。仅此一次,乔默再没进过门,哪怕我诱她进屋,她也止步于门口,很守规矩。我想,纵使她以前偷过嘴,估计也是久美把她饿坏了。至于那久美说乔默不防狼不赶狐狸,我们反倒喜欢。
  事后,乔默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把那碗肉放在她面前,对她说:“乔默,卡索(吃肉)。”
  她突然间忘了该摇尾巴,以前她总是蹭炉旺的饭吃,也许这是人给她的只属于她自己的第一份肉食。她贪馋地看着那碗肉,像要刻在眼睛里。她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眼珠润润的,她抬起头使劲地盯着我看,仿佛恨不得把我的样子“咔嚓”一声拍成照片,存进她的记忆卡里。
  “别看了,吃吧。”我温和地说。
  乔默两股一夹,尾巴使劲摇起来。粗舌头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她沿着碗边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蜡烛似的,然后才斯斯文文地吃起来,仿佛要把一辈子没细尝过的肉香慢慢回味。
  “又被你收买了一颗狗心。”亦风斜靠在门边龇牙。
  “其实她挺好的。”我爱抚着乔默的额头,动物要的就那么简单,对她好一点,她会记你一辈子。
  乔默虽然“话不多”,却很忠诚,总是像个影子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我们身后。我们巡场,她跟着;我挖野菜,她跟着;我去河边打水,她跟着;就连亦风去上厕所,她也要跟着。这是让亦风最尴尬的事情—她认真地陪着亦风找好地点以后,就交叠着前爪趴守在旁边仔细看,让人一点隐私都没有。亦风每次都不得不把她赶开。
  “她怎么有这种癖好?”亦风很懊恼。
  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发现亦风也架着新改装的长焦摄像机在拍摄,而镜头对应的前方,乔默正在草地上“做蛋糕”。我当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在试机器!”亦风急忙解释,“这个纯属巧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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