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渐欲迷人眼(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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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挺好看的。
  一只浑身雪白的鹰隼从阁楼中飞了出去,一头插进那无边的荒漠之中,白色的身影如箭,消失不见。
  ……
  李念起身洗漱后,很郑重的整理了下行囊。
  其实他的行李不多,就是几本书而已。
  那些书都被他看了很多遍,上面的内容能够倒背如流。
  只是出门不忘师傅教诲,需温故而知新,更需每日自省己身。
  所以他每到闲暇之时便会拿出来读一读,倒是的确能得到不少的收获。
  把几本书用布包裹着,背在身后,他站起身,理了理自己身上的布衣,细心的抚平一些褶皱,拉平衣角,这才满意的走出门去。
  当初他在书院不忘夫子教诲,平日衣衫行着他最整洁,还被夫子大大夸赞了一番。
  现在这个小习惯他一直还记着。
  下了楼,与那主人说了声,道了声谢之后。
  李念从柴房领了些新鲜干净的杂草拿到马廊。
  他走到一处赤色的马身旁,一手抚摸着这位陪他踏过了万里之遥的老伙伴的鬃毛,一手抓着杂草轻轻往他嘴里喂。
  这只马是他出行是相中的,当时便觉得有眼缘,没想到一路上任劳任怨,耐力远超寻常宝马,倒是让他大大惊喜了一番。
  李念笑着说道,“这里的草终究是不太好,天高水长,还是那些大山旷野里的草长得肥沃,这一路疾行,倒是没能让你好好休息去享受一顿,这次事成之后,我便与你去游一游那些名山深野,我读书,你悠哉吃草,何不快哉。”
  李念轻轻的摸着赤马头上那一顶鬃毛,它似是很享受的闭上眼,头靠过来蹭了蹭李念的额头,还舒服的打了个响鼻。
  那呼出的热气惹得李念哈哈大笑。
  马名路遥。
  这一路万里之遥,十数个日夜。
  日久未必见人心,但路遥一定知马力。
  李念第一次觉得自己取名很有天赋。
  他把手中的草喂完之后,拉了拉马栓,轻声道,“大清早的,可不能吃上太多,等我事情办完,再带你去吃些好的。”
  说完,他轻轻的拍了拍马身,待到路遥准备好后。
  双腿一蹬,跃上了马背。
  “走咯!”
  李念大笑一声,一挥马绳,路遥回应的吆喝一声,冲出马廊。
  “蹬蹬蹬!”
  马冲出客栈来到大街上,这家客栈原本就与城门很近,所以李念很快便出了城门。
  出了城门,这一次不是一望无际的荒漠,而是一片黄绿的旷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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