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去尼玛的失恋森(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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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门外的人是个子瘦高气质矜贵的方乔,并未化妆,素面朝天的模样,却是格外养眼,当之无愧封她为素颜女神的称号。
  方乔没有过多的客套,见林鹿穿着拖鞋站在里头也没有露出刻意探究且不友好的眼神,她只是笑着进屋,轻轻关了门,随手将那只价值六位数的皮包搁在架子上,又熟门熟路打开鞋柜,拿出属于她的那双拖鞋换上。
  动作一气呵成,抬起头时,淡笑着问了林鹿一句:“你已经住过来了?”
  打死林鹿也猜不到来的人是方乔,众人皆知她是与时敛森匹配度最高的女人,一度传言时方两家即将强强联手,打造一个全新的商业帝国。
  林鹿从未过问时敛森与之方乔的关系,也许他们曾经有过那么一段风花雪月,所以她才能像今天这样,毫无违和感的站在这里和她心平气和地对话吧。
  方乔的问话让林鹿很难回答,她确实昨晚住在这里,倒也没有真要住过来的意思。
  林鹿轻轻地用了肯定的回答,这种情况下仍要否认也是真矫情,而方乔根本不会在意她回答是或不是,转而有些唐突的问:“请问你住哪一间?”
  怕林鹿误会,即刻表明了自己的用意:“不好意思,因为我要来拿一些没来得及拿走的东西。”她是这样一个家教良好的姑娘,只是希望自己在取回东西的时候,怕林鹿有不方便之处。
  “我和他一间房。”林鹿如实回答,这也许是她这辈子以来,说过最为出格的话了吧。
  方乔沉默地笑了笑,只是说:“那好。”
  说着,径自走到她曾经睡过的一间客卧。
  转身以后,林鹿心想,方乔是真美,美得自带一种侵略。她笑起来的样子美极了,说话时的样子也很美,就连不说话光眨眨眼也是美得如痴如醉。
  然而,她居然没有一点点强人所难,反观自己,倒是小肚鸡肠得很,字里行间充满了宣示主权的意思。实则,她也只是实话实话而已,从没想过要让谁下不来台。
  大飞睡得很死,甚至打着呼噜,完全睡得事不关己。
  方乔取了东西很快就出来了,林鹿不知该走开还是站在原地,还没动作,方乔已经折回到她身边。
  离开前,她留下了这间房子的钥匙,没有交到林鹿的手里,直接放在玄关处的木架上。
  方乔没有解释,她相信时敛森会处理好这样不必要的误会,她显然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格。
  时敛森不爱她,她便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时敛森爱林鹿,所以她是这里永远的女主人,自己不过是被时敛森留宿过几晚的房客。她分得清自己的立场,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
  “林鹿,请将这把钥匙帮我还给时敛森,谢谢。”方乔重新弯腰穿鞋,同时拿走了这双露趾的毛茸茸的浅灰色ugg拖鞋。
  “不客气。”林鹿不懂如何应付这样的场面,只是顺着话头往下接。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冒昧了,没有事前打声招就过来。”方乔表示出歉意。
  林鹿摆摆手,反而比她更不好意思:“如果我知道你会过来,我应该提前回避的。”她的声音很小,透着不自信,所以表现得像是她搅了方乔的好事一样。
  这样的不自信并非空穴来风的,任谁也不相信,和时敛森在一起的人,竟然是一无所长的自己,而不是与时敛森并肩的方乔。
  方乔笑了,不知林鹿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自己不讨厌林鹿倒是真的。
  方乔转身前说:“再见,林鹿。”
  林鹿说:“再见,方乔。”
  下行的电梯里,方乔生平第一次为感情的事落了泪,她在镜中看见自己通红的眼畔和鼻尖,蹲下去抱住自己失声痛哭。
  怎么办,四岁的方乔喜欢六岁的时敛森,二十四岁的方乔依然喜欢二十六岁的时敛森。
  可是六岁之后的时敛森,这辈子再不喜欢方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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