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1 章(2 / 3)
他一拳打在鲜于期耳边的泥墙上,黄泥粉落了一地,再猛地捏着鲜于期的下颌,“鲜于期,你知道我在欢喜楼怎么过的吗?他们让我学着怎么讨好你们这种‘老爷’,鸨子为了把我卖个好价钱,留着我没给人□□呢,但你也知道的啊,她有的是手段玩我。”
他把鲜于期压到墙上,在他耳边小声道:“她给我吃药,要我□□,然后,用绳子捆住我的……不让我痛快出来,这样,后面就会自己骚起来了。”
“小绛!不要说了!”似撕开了两人之间最后的遮羞布,鲜于期知道小绛恨他,他无法面对这样的小绛。
“我每逃跑一次,她就抓我回去一次,因为花月街上都是你的人,她只要一招呼,无论我躲在在粪桶里,还是潲水车里,都能被你的喽啰抓回去。”
“每次抓回去,惩罚的花样都不一样。我记得有一次,她让人把我脱得精光,再用红绸把我从屋顶吊下来,这里……”
他向下一掏,捏住了鲜于期的身下。
“系上两个铃铛,再给我喂了药,一直硬着,然后那天晚上,欢喜楼就有个新花样了,在座的各位老爷赌钱,赌赢了的,用碎银子砸我,砸中了的,‘叮铃叮铃——’响,是不是很好玩……”
“是不是很好玩!!!”他猛地推开鲜于期,发狂大喊着:“你竟然还让我当你的朋友!我竟然一直都不知道你才是欢喜楼的老板,而我瞎了眼,竟然还真的把你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你每次挨着我,靠近我,抱着我,我都会想起鸨子逼我舔过的那些东西,摸过的那些东西,你让我恶心!”
他说着,那种回忆一遍一遍不能停止的袭来,他立刻蹲下身干呕。
“小绛!”鲜于期手足无措。
“别叫我!”沈绛咆哮着,眼睛赤红,犹如困兽,“你还想睡我吗?还想亲我吗?行啊,城主大人要是不嫌脏,我这种人,当然无所谓啊!但你还想要更多?你做梦!!!”
*
鲜于期还记得,有一年的夏天,一个有明月的夜晚,他才睡下,小绛突然从窗子里爬进来,说要带他去一个好地方。
他拉着他,去了月牙湾的沙海,在一株胡杨树下扒拉出烤得正好一整只的羊羔,还有一坛最香醇的梨花酒。
他说既然是朋友,没有一直他受阿期的照顾,却不回报的道理,所以他跑去给一支中原来的商队当向导,走了整整半个月,带他们避开了马贼和风沙,平平安安到了高昌,挣了一大锭银子。
他用自己挣的银子,请他最好的朋友吃酒。
这是鲜于期吃过的最好吃的烤羊肉,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最后,他们都喝多了,在胡杨树下依偎着睡到了天亮,当穿过枝叶的第一缕晨曦照在小绛的脸上的时候,他还在睡着,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嘴角微微弯起,露出最可爱的微笑。
鲜于期忍不住偷偷地亲了他一下。
这样美好的小绛,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的。
……
但今天的梨花酒,为什么如此的寡淡。
鲜于期坐在金屋的窗边,望着天上的明月,映着铺天盖地的冰雪。
他紧紧抓着自己的心口,这里,痛得要命!
*
三月,春风未到西河城。
天地依旧一片银装素裹。
沈绛的脚,已经好全了,他依旧能健步如飞,依旧能上蹿下跳。
他走进南城街的“醉东风”酒楼,伙计看见他,立刻笑着迎上前来,“沈小爷来了,南爷在楼上呢,您自己上去吧。” ↑返回顶部↑
他把鲜于期压到墙上,在他耳边小声道:“她给我吃药,要我□□,然后,用绳子捆住我的……不让我痛快出来,这样,后面就会自己骚起来了。”
“小绛!不要说了!”似撕开了两人之间最后的遮羞布,鲜于期知道小绛恨他,他无法面对这样的小绛。
“我每逃跑一次,她就抓我回去一次,因为花月街上都是你的人,她只要一招呼,无论我躲在在粪桶里,还是潲水车里,都能被你的喽啰抓回去。”
“每次抓回去,惩罚的花样都不一样。我记得有一次,她让人把我脱得精光,再用红绸把我从屋顶吊下来,这里……”
他向下一掏,捏住了鲜于期的身下。
“系上两个铃铛,再给我喂了药,一直硬着,然后那天晚上,欢喜楼就有个新花样了,在座的各位老爷赌钱,赌赢了的,用碎银子砸我,砸中了的,‘叮铃叮铃——’响,是不是很好玩……”
“是不是很好玩!!!”他猛地推开鲜于期,发狂大喊着:“你竟然还让我当你的朋友!我竟然一直都不知道你才是欢喜楼的老板,而我瞎了眼,竟然还真的把你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你每次挨着我,靠近我,抱着我,我都会想起鸨子逼我舔过的那些东西,摸过的那些东西,你让我恶心!”
他说着,那种回忆一遍一遍不能停止的袭来,他立刻蹲下身干呕。
“小绛!”鲜于期手足无措。
“别叫我!”沈绛咆哮着,眼睛赤红,犹如困兽,“你还想睡我吗?还想亲我吗?行啊,城主大人要是不嫌脏,我这种人,当然无所谓啊!但你还想要更多?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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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于期还记得,有一年的夏天,一个有明月的夜晚,他才睡下,小绛突然从窗子里爬进来,说要带他去一个好地方。
他拉着他,去了月牙湾的沙海,在一株胡杨树下扒拉出烤得正好一整只的羊羔,还有一坛最香醇的梨花酒。
他说既然是朋友,没有一直他受阿期的照顾,却不回报的道理,所以他跑去给一支中原来的商队当向导,走了整整半个月,带他们避开了马贼和风沙,平平安安到了高昌,挣了一大锭银子。
他用自己挣的银子,请他最好的朋友吃酒。
这是鲜于期吃过的最好吃的烤羊肉,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最后,他们都喝多了,在胡杨树下依偎着睡到了天亮,当穿过枝叶的第一缕晨曦照在小绛的脸上的时候,他还在睡着,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嘴角微微弯起,露出最可爱的微笑。
鲜于期忍不住偷偷地亲了他一下。
这样美好的小绛,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的。
……
但今天的梨花酒,为什么如此的寡淡。
鲜于期坐在金屋的窗边,望着天上的明月,映着铺天盖地的冰雪。
他紧紧抓着自己的心口,这里,痛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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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未到西河城。
天地依旧一片银装素裹。
沈绛的脚,已经好全了,他依旧能健步如飞,依旧能上蹿下跳。
他走进南城街的“醉东风”酒楼,伙计看见他,立刻笑着迎上前来,“沈小爷来了,南爷在楼上呢,您自己上去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