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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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宋咂咂嘴:“我是我,他是他,我俩又不一样。”
  说罢,他凑手点了根烟,仰脸望着烟波蓝的天上挂了星子,慢慢呼出一线青烟。
  他一瞥弥勒,心道,还护着呢,也就是你不知道他还稀里糊涂跟人睡了,不然刚才得忙着给我搬梯子。
  卫岚要去的酒吧离青旅不算远,在门口着急忙慌地扫辆共享单车,十来分钟也就骑到了。
  酒吧叫名“火塘”,介于清吧和夜店之间,是处挺热闹,但不至于热闹出事的所在。
  火塘有来由,就是每天傍晚时点起的篝火。
  届时薄暮冥冥,火塘烧得桀桀,炭火的焦木香中,会有乐队和驻唱歌手前来演出,顾客喝着小酒跟唱听歌,氛围十分之好。
  然而,夜那么长,一把篝火要燃到清晨五六点才熄,乐队总不能扯着嗓子又唱又跳十小时,所以每晚也会有三四个零星热场的。
  卫岚就是那个热场的。
  热场歌手的待遇不会太好,时薪低不说,甚至还会有喝大了的乐队粉丝不乐意看暖场,大多数人兴致缺缺,少数爱逞能的,还会在底下喝倒彩。
  卫岚就遇到过一次,当时他抱着吉他,在唱经理安排的民谣,那边忽然爆起个男的,嚷嚷着让他滚下台去,唱的什么东西,一点都不摇滚。
  男的很快被同行的人拉扯着坐下去,但话已经喊出去,百来号人都听着呢。
  这事换了别的小年轻来,得臊个满脸通红。可卫岚经过一年习练,已经能面不红心不跳,连音都没弹错一个,且唱且在心里冷哼。
  摇滚?在小资酒吧听歌喝酒很摇滚吗?
  你知道什么才叫摇滚吗?在无人区里爆了车轮,一行人连不到卫星电话,对着路过车队求援,结果险些被抢劫抛尸!这才算摇滚。
  卫岚原本也算个娇生惯养的,不通世务,可自打进了驴友团,且不说有几次的确惊险,就说有一阵跟着老宋流落荒野,险些三天饿了九顿。
  打那以后,他乖觉了,终于明白城市是个好地方,至少不能让人饿死;钱更是个好东西,至少能让人填饱肚子。
  所以热场歌手怎么了,被喝倒彩又怎么了,他还在天桥底下卖唱过呢,也没什么大不了。
  同样的事,卫岚经历过不少,都没能让他那颗年轻的心泛起丝毫涟漪,可今天旧地重游,再来火塘,他那心在腔里蹦个不停,呼吸都赶不上拍子。
  原因无他,还是沈子翎——他那天就是在火塘撞见的沈子翎。
  那天唱完歌后,他紧张兮兮下来想要个联系方式,却被喝醉了的哥哥三言两语哄住了,又一阵风似的吹往了酒店。
  此时此刻,他站在台上,眼睛不自觉往沈子翎曾经待过的地方瞟。说来也怪,这才分开两三个小时,怎么就又想得很了呢。
  偏偏今天又是民谣歌单,嘴里唱的歌词也应景。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他那沈子翎可是够野的,而他自己,如今却是连家都没有。
  将来二人要是真的好上了,沈子翎说要去他家看看,他该带人家去哪呢?青旅的小床铺吗?还是远在天边的那个……
  卫岚浮想联翩,想得心乱,幸好手还很稳,吉他没乱。
  热场歌没几首,很快唱完。
  下台之后,他正愁去哪儿,就被人远远叫住了。
  招呼他的是个女生,二十来岁,中等偏高的个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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