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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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摇滚,这女生可是够摇滚的,脑袋顶着黑白中分的短发,乍看好像魔女库伊拉。身上是曼森t恤配短款的涂鸦牛仔裤,外头罩了件少说大出五个码的红格纹衬衫,中间裸出一段线条紧实的长腿,脚上又蹬了双硕大无比的机车靴。
  而即使浓妆打扮,还化得嘴唇乌紫,依旧不难看出她底子很好,样貌流丽。
  女生名叫董霄,卫岚认识,却不太熟。
  当初也是在火塘认识的,他唱歌,唱完后和底下来捧场的朋友喝酒。
  董霄是他朋友的朋友,又都是玩音乐的,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第一次见董霄,她打扮得也和今天差不多。卫岚在驴友团里广交朋友,乱看闲书,有个当视频博主的美女姐姐曾经给他看过一本杂志,上头写过董霄这类的穿搭风格。
  他于是就问,问她这是不是grunge(垃圾摇滚)风格,又引申出去,问她是不是喜欢nirvana(涅槃乐队)。
  董霄当时挺惊讶地笑了,她以为这又是个内里空空的帅哥,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
  那天二人多聊了几句,卫岚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小乐队的贝斯手,现在乐队里青黄不接,只有她和主唱两个人,身边正缺个鼓手。
  董霄得知卫岚会打鼓,提出让他去试试,没想到一试之下,效果好得出奇。
  她当天就抛出橄榄枝,要他加入,可卫岚犹豫,暂时没接,毕竟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待多久,别到时候乐队刚组了两天,驴友团那边要启程,害得他左右为难。
  但过去几天,情况大有不同——他和沈子翎更进一步了。
  虽然这一步迈得太大,险些扯着裆,但仍旧算是有了进展。
  卫岚不管是日拱一卒还是狂轰滥炸,结局是抱得美人归就好。而为了“美人归”,他非得留在这座城市不可。
  于是不需要董霄过多游说,卫岚这次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董霄很惊喜,豪迈万分地要给他买酒喝,说搞乐队的,不会喝酒可怎么行,堪称是带坏小孩眼都不眨。
  不过她到底晚了一步,老宋比她更坏,害得卫岚早在大西北就对着漫天星空烂醉过了,这时候喝起来毫不含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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